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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国家化

作者:侯太领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20-01-02 14:00:05

虽然全球一体化面临挑战,但这并不妨碍世界各国采用一致的经济刺激政策来应对挑战。

有两种现象最能说明问题:其一是货币政策持续宽松。美国统计口径下的“广义货币”眼下已经超过15.3万亿美元(约20.6万亿元),比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时翻了一倍多;中国央行定义的“广义货币”则接近197万亿人民币(约38万亿元),相比金融危机时翻了四倍多,欧盟、日本等其他经济体的货币增速同样令人吃惊。其二是各个经济体的债务总量都在不断攀升。目前,美国、中国和欧元区的宏观杠杆率都已超过250%,日本和法国更高,达到300%以上。

各国政府通过增发货币为市场注入流动性,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通过不断借入新债来渡过难关,这是应对经济失速最常用的手段。但是,全球范围内如此大规模且长期持续地实施经济刺激,在历史上并不多见。

宽松货币和加杠杆对于缓解危机,固然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社会总体债务也会快速提升,并且随着货币总量越来越多,原有债务被稀释的程度也在加重。关键是,被稀释的那部分债务并没有真正消失,而是以通货膨胀、增加公共开支等方式由国家和全体民众分担了。

当债务总量达到一定程度时,融资能力成了企业生存发展的决定因素,而不再是生产能力;或者说,相比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言,企业能否及时补充流动性变得更为重要。同时,基于债务路径的货币转移和分配,成为货币流通和财富分配的主要途径,个体劳动价值和企业的真实贡献作为分配原则反而被忽视。在这样的背景下,融资能力就是生产能力,债务分配变成了财富分配的一种方式,能借到钱就能生存下去,增加债务就能积聚财富。

这种状况最终导致全球经济逐步趋向债务化和虚拟化,社会财富的透支程度和经济泡沫也日益严重,还在全社会造成了负向激励和马太效应。中产阶层、工薪阶层和主流社会之外的群体等,因为在债务分配过程中无法获得均等的机会,而遭受事实上的利益减损,贫富差距因之加大,原有的社会公平认同和稳定的利益格局逐渐被倾覆。

近年来,许多原本富庶的国家和地区,族群关系恶化、社会分裂、民粹主义等危机事件频繁发生,社会失衡程度日益加重,原因之一就是债务分配不公和融资机会不均等。

宽松货币政策的泛滥与货币属性的改变有着极大关系。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货币彻底沦为主权国家的信用证券,货币发行主要依附主权国家的信用和发行者的意愿,这为不受限制的量化宽松政策提供了前提。当经济增长无法持续时,各国政府都习惯性地采用增发货币的方法,来维持有效资产的名义价值,一方面避免因资产价格下降而引发连锁性危机,另一方面确保交易活动的持续进行,不至于因为缺乏资金而中断。

但是,如果落后产能无法迅速出清,或者产业升级迟迟无法实现,依靠充裕货币支撑的资产名义价值,只会越来越背离其真实价值,早晚会面临美国经济学家明斯基(Hyman Minsky)的“明斯基时刻”(Minsky Moment),即资产价值崩溃的时刻。届时,资产价值体系将迅速崩溃,社会财富快速缩水,最终酿成更大的危机。

旨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宽松货币政策还衍生出另一种后果,那就是“债务国家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种现象不仅仅是指原有债务不断稀释的问题,还包括政府为了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其他社会危机,而被迫承接某些企业和个人的债务的情况,就像金融风暴期间美国政府所做的那样。政府对私人债务提供隐性担保或“刚性兑付”,也是“债务国家化”的表现。随着债务总量不断攀升,以及世界各地对于系统性风险巨大破坏力的担忧,“债务国家化”的现象在许多国家正变得越来越严重。

单个经济体有很多办法将自身的债务转嫁给国家或社会大众承担,如“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段将经营债务“泛众化”的企业、普遍存在的抽逃资本行为等。当这些实体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出于维持经济平稳或保护公众权益的目的,都会出手相救,直接或间接地承接企业债务。另外,像破产、债务重组等法定机制,也具有将个体债务转移给社会大众的效果。

经济刺激政策所释放的金融资源,很大一部分被这些抱有各种目的,或者存在各种弊病的企业所占用,常常是不仅没有起到改变现状的效果,反而加剧了分配不公和发展失衡,造成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

实行宽松货币 须改进市场干预机制

当然,这不是说基于宽松货币的经济刺激政策过时了,而是说与刺激政策总是相伴而行的市场干预机制需要改进,债务分配视角下的社会公正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关注。

经济刺激大行其道之时,市场干预主义总是会同步盛行。干预既是为了修正那些失灵的市场机制,也是为了恢复公平的秩序,但通行的干预方法大多遵循投资和权益的路径而展开,旨在确保一些重要的投资能够到位,事关重大的权益得到保障等,而很少关注增发的货币最终给谁带去了利益,债务不断增长和国家化过程中的受损者是谁等问题。

为了纠正这种偏差,各国政府首先应当建立债务导向的干预路径,以“债务的分配和承担”为标准来配置社会管制权,债务如果最终归于政府,则事项的控制权就应归于政府。同时,应当客观看待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手段的局限性,甚至还应当削弱政府作为出资人的管理权。唯有如此,方能做到既精准地防控风险,又可不断地释放市场活力。

其次,应当完善普惠的融资机制,承认债务的资源属性,将宽松货币所带来的财富尽可能平等地分配给全社会,防止形成金融歧视和金融排斥。

再次,应当优化税负结构,鼓励财产的交易流通,抑制财产的固化持有,从而促进社会财富和真实价值的快速流动,逐步压缩借助货币流通来分配财富的操作空间。

当然,在经济刺激和宽松货币时期,至关重要的是信用体系的重建和维持,“债务国家化”显然对此并无帮助。因此,强化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严厉惩戒债务人的违约失信行为和道德风险行为,制定简洁明晰的商业规则和司法程序等,同样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根本所在。

宽松货币和加杠杆对于缓解危机,固然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社会总体债务因此也会快速提升,并且随着货币总量越来越多,原有债务被稀释的程度也在加重。但关键是被稀释的那部分债务并没有真正消失,而是以通货膨胀、增加公共开支等方式由国家和全体民众分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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