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中心医院张贴的“发现火情”指示中,“禁止乘电梯,请用逃生楼梯”的英文翻译成“In case of,do not use elevafors,please use the fire-escape stairs.”
电梯的英文“elevator”写成了“elevafor”,且翻译生硬,语法使用错误,产生了不良影响。这张火情提示是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监制的。
相关部门在公共场所张贴的标识中出现这种错误,不但对公众造成误导,降低了相关部门公信力,不利于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也会让人们对政府办事的严谨性与专业性产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