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孩子:港反修例抗争伦理问题-中国讯息网

利用孩子:港反修例抗争伦理问题

作者:邓曦泽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19-10-29 09:36:43

反修例者为什么要把孩子当工具和武器,绑上政治战车?在本质上,这种行为与中世纪利用童子军无异,甚至更糟。因而,我是否可以像鲁迅那样质问:这些人居心何在?难道反修例者想为香港培养红卫兵?难道他们真不知道大陆的红卫兵后遗症?而所有热爱香港,希望香港和平稳定繁荣的人士,难道希望在香港种下红卫兵的种子?

持续数月的香港乱局,尚无消停迹象。近日,在成都,我和一个香港问题专家就香港局势作了交流。我们谈到一个现象,香港部分未成年人尤其是学生上街,加入了反修例。

而最新消息表明,“香港反修例示威持续四个月,警方至今共拘捕2379人,其中750人为18岁以下,104人更是16岁以下,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对此表示震惊与痛心,并劝喻年轻人勿参与非法暴力行为”。被拘捕者中18岁以下占了三分之一,这是一个非常不好且后遗症很大的现象,它反映出反修例事件越来越不理性。

允许和鼓动未成年人上街是非理性的

鲁迅曾提醒青年,在社会抗争中,不要做无谓的牺牲,不要因自己的无知与热情而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孙伏园:《五四运动中的鲁迅》)。3.18惨案后,鲁迅在《空谈》中借陈源的话,“我们要是劝告女志士们,以后少加入群众运动,她们一定要说我们轻视她们,所以我们也不敢来多嘴。可是对于未成年的男女孩童,我们不能不希望他们以后不再参加任何运动”。

1928年,胡适在《五四运动纪念》中也认为,“年青学生,身体尚未发育完全,学问尚无根底,意志尚未成熟,干预政治,每易走入歧途,故以脱离政治运动为妙”。

香港成年公民的诉求是否合理,姑且不论。但无论其诉求是否合理,都不能允许和鼓动未成年人尤其是学生上街游行示威。虽然香港是法治社会,社会抗争的风险小了很多,但这不是纵容、允许和鼓动未成年人游行示威的合理理由。

一个政治行为至少要考量两个方面:第一,参与者应该评估自己行为的合理性,这需要理性:第二,参与者须评估自己行为的风险,这也需要理性。因此,理性是政治行为的前置条件,也是民主的前置条件。没有理性的民主,就会沦为民粹政治或群氓政治。雅典公民大会处死苏格拉底就是民粹政治的经典案例。

未成年人有理性吗?不可否认,有些未成年人比成年人还理性,但这只是个例。在大规模、重复性公共活动中,社会不可能为甄别每个参与者的理性程度而支付巨大成本。并且,无论就纵向比较(未成年阶段与成年阶段比较)还是横向比较,成年人通常都比未成年人更有理性。

为了降低政治运行成本,现代法律采取简化手段,以年龄为主要依据,区分了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其实就是被认为是理性不够成熟的人。法律通常不赋予未成年人某些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此,纵容、允许或鼓动未成年人参与政治游行和示威,是非常不理性和不负责任的。说不客气点,这种行为近乎于中世纪利用童子军作战,当时人们以为孩子比大人更纯洁,更能得到上帝的保佑。两者都是非理性、不负责任地利用孩子(未成年人)。差异在于,可为童子军辩护的理由是,当时人们的理性更弱;可指责的是,童子军危险更大。可为香港反修例者辩护的是,未成年人游行示威的危险更小;可指责的是,现代社会理性应该有进步。

是否因为未成年人参加政治游行和示威的风险较小,就可以把他们当做工具和武器呢?不能。民主不能被滥用,不能没有理性。我认为,现代国家应该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某些政治活动,除了选举与被选举,还应包括游行、示威、集会等。这不是针对香港,而是针对所有国家。

甚至,还可在联合国公约层面限制未成年人参与某些政治活动如游行、示威、集会等。这在本质上不是对未成年人的限制,而是对他们的保护。如果某些国家允许未成年人参加政治游行、示威、集会等,就是非理性和不负责任的。鉴于理性是政治行为的前置条件,在当代,不论哪个国家和地区,纵容、允许甚至鼓动未成年人参与政治游行和示威,都比中世纪利用童子军更不理性。

不论反修例及其他政治诉求是否正当,都是成年人的游戏,都没有任何理由纵容、允许甚至鼓动未成年人参与游行示威,以要挟对方。大人怎么玩,是大人的事,但有些事情是不能让孩子参与的。在美国,连电影都要分级,有些电影是禁止孩子观看的,某些反修例者连这个道理都不懂?抗争要讲伦理,手段须有底线。

反修例者为什么要把孩子当工具和武器,绑上政治战车?在本质上,这种行为与中世纪利用童子军无异,甚至更糟。因而,我是否可以像鲁迅那样质问:这些人居心何在?难道反修例者想为香港培养红卫兵?难道他们真不知道大陆的红卫兵后遗症?而所有热爱香港,希望香港和平稳定繁荣的人士,难道希望在香港种下红卫兵的种子?

“和理非非”是否依然

不管反修例者的目的是否正当,但他们宣称的“和理非非”手段(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我是欣赏的。因为目的再正当也要择手段,不能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如果考虑理性的前置重要性,改为“理和非非”,更佳。另外,“和平”就蕴含非暴力,因而省略为“理和非”更优。

香港是非常民主、法治和文明的社会,理性应该比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更发达。但是,反修例者是否真正践行了他们的“和理非非”承诺呢?对反修例事件的诸多细节,我并不了解。而当得知一些未成年人包括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后,我就断定,反修例事件已经严重偏离理性和负责轨道。

我很意外和吃惊,进而悲哀,为某些香港人和团体包括学校、老师和家长的非理性和不负责任感到悲哀,难道他们的文明倒退得如此之快?我非常难以理解,为什么他们要纵容、允许甚至鼓动未成年人尤其是学生上街游行和示威?如上所言,不论目的是否正当,都没有任何理由把孩子当工具和武器,绑上政治战车。

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一旦陷入非理性,和平就很难保证,暴力就很难避免,责任就很难担当,抗争也就难守伦理。在此,我既想提醒反修例者反省:“我们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和理非非’承诺?”同时,我也想提醒其他人士:为了香港的大局与未来,为了你们自己的利益和生存环境,对于偏离理性轨道的行为,该做些什么?

香港乱局必是俱败俱伤

香港乱局在持续,这种局面究竟对谁有好处?

9月初,港府作出让步,正式撤回修例。但反修例者要求满足其五个条件。五个条件的正当性如何,暂不评论。笔者想说,民主政治也好,人际交往也罢,都需要一定的妥协。再正当的目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大同世界,儒家为之奋斗两千多年,却未见踪迹。美国的民主制度,历经200余年也不敢说完善,否则今天美国哪来这么多问题。美国的黑人选举权、种族平等,都历经良久才得以实现。

顺着想,大家都可能会这样思考,“应该怎么做,我们就会更好”。这种思维总是设想怎样做会使自己未来的状况比现在更好,而不是避免未来比现在更糟。这种思维假定的是,自己不让步,对方让步。但是,现实生活没有这么简单,很难有单方面让步。在一切和平博弈中,都必须考虑对方的底线。如果越过对方的底线,暴力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在缺乏共识的情况下,如果各方不希望陷入暴力、冲突甚至毁灭,就需要各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和妥协,甚至调整底线。在政治中,一步登天的想法,或者有政治幼稚病,或者居心叵测,想裹挟他人实现自己的企图。后者之典型,如苏联式实现共产主义的手段,给苏联等国家造成了巨大灾难,殷鉴不远。

因此,更加理性和共赢的思维应该是这样的:“现实局面持续,互不让步,对谁有好处?”也就是说,当让自己单方面状况变得更好在短期内很难甚至不可能时,就应该考虑退让一步,避免状况变得更坏,这才是理性和现实主义的考量。可以肯定,香港乱局的持续,对所有希望香港美好的人和团体都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第一,如果香港乱局持续,经济备受打击,房价肯定大降,所以,香港乱局对房地产商等资本家只有坏处。第二,如果香港乱局持续,社会秩序混乱,对所有市民都只有坏处。第三,如果香港乱局持续,影响香港的国际地位,对资本家和所有市民也都只有坏处。第四,如果香港乱局持续,对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发展只有坏处。上述道理其实非常简单。

香港乱局持续对谁有好处呢?那些想发“国难财”的极少数中国人和势力;那些想趁火打劫的外国人和势力;那些想借香港乱局来牵制中国,阻碍中国发展强大的势力。而对某些反修例人士,我不想怀疑他们的善良动机和目标,但怀疑他们的做法及其效果是否与他们的目标南辕北辙,最后不但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还损害他们自己和香港的利益与未来,损害中华民族的利益与未来。

我估摸,某些反修例者试图采取玉石俱焚、俱败俱伤的策略,来逼港府和北京。的确,北京不但不希望香港自由港、国际港的地位受损,这对香港经济和大陆经济都没有好处,而且,北京对香港经济一直多有支持。但是,大陆有一个习惯,在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之间,通常会选择政治利益。虽然香港乱局持续下去,对大陆、对中华民族都有害,但受损最大的,是香港。

反修例者的俱败俱伤策略,从质上看,的确是俱败俱伤,但从量上看,香港受损最大。明白此理,即便背后有各方势力博弈,理性负责的香港市民便可不受怂恿和鼓动。

没有什么行为天经地义。无论什么行为,当然包括抗争,如果它导致俱败俱伤结局,那它一定是反伦理或不正义的。

同时,如果一个可预见的结局是俱败俱伤,里面一定有许多蠢人、恶人和懦人。懦人包括不敢担当责任的领导和普通人。

因此,在港府作出让步之后,其他力量是否也该作出让步?即便对于反修例者,在港府作出让步后,香港的制度状态至少并没有比提请修例前更糟糕。

于是,李嘉诚在报上刊登的“黄台之瓜,何堪再摘”,便可获得更合理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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