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上星期天举办了马来人尊严大会,首相马哈迪偕同执政联盟成员党及反对党领袖出席大会,展示朝野在马来人课题上连成一气。
对于如何重拾马来人的尊严,主办方与马哈迪显然有些距离。主办方针对五个领域(即文化、经济、教育、宗教和政治)提出七项诉求,包括政府重要官职如正副首相、州务大臣、财政部长、总检察长等都须由马来回教徒担任。在文化教育领域必须独尊马来文,包括在六年内废除华文小学和淡米尔文小学,实行单一源流教育制度;中小学及大专教育须学习爪夷文;官方事务只能用马来文等。
对于这些诉求,马哈迪坦言不能全盘接受,同时强调只有马来人自己可以恢复自己的尊严,不能指望别人或政府。诚如马哈迪所言,马来人要有尊严,就必须凭自己的表现。如果能把国家治理好,把握机会,好好工作,有能力生产,就没人可以贬损民族尊严。
什么是尊严?尊严从何而来?尊严是不可侵犯的身份地位,是必须受人尊重的内在价值。现代社会所谓的尊严,源于西方文明对人性和人神关系的探索结果。15世纪的意大利哲学家米兰多拉在《论人的尊严》中,为人类在人神关系中找到定位和地位。18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说,世上只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深深景仰,一件是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另一件是我们内心的崇高道德法则。简言之,“上帝在我头顶,也在我心中”,这进一步确立了人神关系中人的尊严,即人所应坚持的道德法则与理性担当。
20世纪的两场大战后,国际社会把人的尊严具体化,并写入《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所以《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明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的尊严的基本原则是自我尊重和尊重他人,体现为对基本人权的维护。基本人权包括了生存权、平等权、社会保障权、环境权、自决权、发展权、知情权、接受公正审判权、安全权、基本自由权、受教育权及和平权。从此,国际社会朝一个理想世界前进,追求人的尊严作为普世价值,是不论什么政体都必须遵守的根本法律原则。
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和全球化发展到一个高度,政治制度无法诊治它们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以致民粹主义政客崛起。诸如“白人至上”“马来人至上”、英国脱欧等,都打着恢复民族尊严的旗帜;但危险的是,这种民粹行为容易剑走偏锋,把所有不与我同一阵线者、非我族类,塑造成对立者、敌对者。
每一个社会均有保守派,马来人尊严大会主办方选择以保守思维追求狭隘的民族尊严,原本也不足为外人道。不过,一味要求甚至强迫其他人尊重自己的特权,却不维护其他人的基本人权,则无论如何也不会得到其他人的尊重,自然也难以拥有真正的尊严。当然,多元民族国家的各族群都须作出牺牲,才能和谐共处稳定发展,但社会契约的任何改变,理应和平协商,而非单方面说了算。
另一方面,朝野马来领袖携手赴会,则显然出于政治利益。有华文媒体记者采访大会后向一名赴会部长表示,该部长出席大会让他很失望;而部长回应说,他是因为首相出席,所以也到场。可以说,政客为了政治生存,已向这种民粹主义低头。
马国去年大选迎来联邦政权易手,之后巫统和伊斯兰党结盟,使得马来人与非马来人之间更加泾渭分明,执政的希望联盟与巫伊联盟在争夺马来社会的话语权。可以预见,随着对马来选票的争夺白热化,马国即将展开朝野竞相保守化的竞赛。希盟其他成员党也看到必须进一步阻止马来选票流失,只会对保守化进程保持缄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