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本人侄女因视力问题在宝安区松岗街道世博视康中心店(视力矫正),分两次交纳费用共计8000元人民币,为侄女办理弱视矫正服务,店家承诺8000元钱可服务96次视力矫正(未限定时间及签订合同),从办理该服务至2018年7月份,本人侄女共在该店做视力矫正25次左右,后于2018年7月下旬,因侄女居住地搬离了松岗,且居住地距离松岗路程较远,在该店做视力矫正服务非常不便,且搬离该地后未再来做过矫正服务,故与该店当时收费的何老师进行沟通退还剩下的视力矫正服务费用,但该店的何老师称,其公司制度更改了季卡服务,剩下的钱退还不了,因本人在缴纳费用的时候,该店并未明确告知在店里消费缴纳的钱必须要消费完,所以认为该店存在强制消费行为,且该店自称的,公司更改季卡的制度是在其缴纳费用以后,是该店自身的问题,所以事后本人已有数次与该店何姓老师沟通,至今已有将近10个月的时间,要求该店退还除去消费次数以外剩下的钱,但该店不同意,且意见均无法达成一致,现还发现该店准备搬离,故向深圳市消费协会投诉表达自己的诉求,协会经与该店沟通,回复本人称:对方拒绝沟通,故终止结案,因剩下的钱款该店至今无法退还,消费者协会也未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