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博向前往青海旅游的人们发出安全提示——“躺公路 摆pose 不要让你的美成为亲人的泪”。其中提及,自然美景美不胜收,环线旅游游客难掩激动之情,竟然以身犯险,在公路上躺、卧、蹲、坐,各种摆pose,全然不顾交通安全。青海交警倡议:来青观光旅游,请文明旅游、安全旅行。拍照千万种,安全第一条!不要让你的美,成为亲人的泪。
因为公路太美了,想要拍几张照发朋友圈,这可以理解,然而,“公路网红照”是拿生命拍照。这代价太大了,理应阻止,可惜的是当地交警多以批评教育为主,这恐怕很难阻止拍“公路网红照”的热情。
生命宝贵,这道理谁都懂,但却阻止不了一些人拿生命拍照,因为这些人一方面视“照片”为生命,甚至“照片”高于生命,为了拍照,完全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这样的人不是个别,由此引发的事故也不是少数,另一方面是安全意识不强。总觉得事故离自己很远,此外,对自己躲避车辆的“能力”很是自信,觉得在车开过来的时候,自己可以轻松躲开。对于这些拿生命开玩笑的“拍照者”,仅仅靠批评教育恐怕是行不通的。
在公路上拍照显然是很危险的,因为车速过快,等到发现前面有人拍照的时候,可能就很难躲开,事实上出现了不少事故。在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制作的公路拍照安全风险提示视频中,记录了一段因游客违规在道路中央拍照引发的交通事故,其中一名女子被车辆撞击腾空,摔落在数米远的地上。这起事故于2017年发生在青海柳格高速路。驾驶员在离拍照者50米开外就开始鸣喇叭示意,但是拍照游客并未迅速撤离。在车辆经过瞬间,行人突然改变方向,车辆避让不及,最终导致5人中的3人受伤。中国讯息网发布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此外针对普通道路,该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拍“公路网红照”是违法行为,但对其行为的处罚却是很轻。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公路网红照”之所以红火,引发许多人在公路拍照,不仅仅是因为风景太美,主要是因为其一,不当的宣传,当大家推崇公路拍照的行为,且只关注照片的好看,自然会引来更多的人的仿效,其二,在于一些导游的助推。一些导游将公路拍照当作“卖点”,对于这些导游应该追究责任,对于屡教不改的导游应该取缔其职业资格。
对于“公路网红照”不能再推崇了,生命要远比拍照重要。任何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拍照都应该禁止,而对于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人员,则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人的生命如果没有了,拍出的照片再好看又有何用?道理简单,但要想阻止哪些拿生命拍照的人,恐怕就不是件简单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