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一封来自徐州丰县某小学教师李秀娟的“绝笔信”,引发舆论关注。在信中,李秀娟公布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信息,并详细描绘了自己女儿的眼睛如何被弄伤,以及自己在找寻公道和带女儿求医的过程中,长期遭到有关方面不公正对待的过程,其中最令人感到心悸的是她描述被当地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殴打、侮辱、断水的情形。
“绝笔信”传播开来之后,多家媒体联系上了声称要自杀的李秀娟夫妇,媒体报道显示:从声音来判断,李秀娟非常虚弱。随后的8月4日18点50分,警方在一个景区找到李秀娟夫妇。到了8月5日下午,李秀娟在“绝笔信”中提到的罗烈副所长出面回应媒体,表示自己和当班民警“绝无殴打辱骂”。
伴随着李秀娟夫妇被找到,这起因为“绝笔信”而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事件的发展方向,得以暂时从死亡之路岔开。不过,对于外围关注者来说,暂时松一口气之后,一起在校学生打闹时的误伤事件,何以演化成被打伤学生家长发出“绝笔信”的局面,其过程颇为令人深思。
从李秀娟的“绝笔信”和徐州市教育局的回应来看,双方的叙述存在两套迥异的逻辑。在“绝笔信”中,李秀娟的重点是9岁女儿的左眼被同学误伤后接近失明,为了治病,他们夫妻于2018年7月携女儿去北京医院看病。在李秀娟看来,自己的做法通情达理,只是在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但在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李秀娟自称先后遭到了拘留、围堵、监视和丈夫撤职。在信中,李秀娟悲愤地描述了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破门而入、薅她的头发、扇她的耳光,以及在讯问阶段用语言辱骂、不给水喝的经历。对于警察的暴力执法,李秀娟表示不能理解,也感到绝望。她在信的最后表示,自己只是希望这名副所长给“哪怕是一个道歉”。
而从徐州市教育局的回应内容来看,回复先以事发后的诊治结果来否认李秀娟女儿左眼失明与校园打闹的直接关系;之后又称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未果。学校也曾多次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但均遭李秀娟拒绝。对于拘留一事,徐州市教育局称:“3月2日,城东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李秀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李秀娟侧重描述了拘留过程中受到的恶劣对待,而教育局则描述了李秀娟“要价过高”、寻衅滋事的做法。从各自的逻辑来看,他们都隐藏了一部分,也突出了一部分。不过,回到是什么导致“绝笔信”的诞生这一点上,最重要的不是彼此的行为逻辑,而是具体的处理过程。因为,退一步说,就算李秀娟存在违法问题,她的基本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就算这位罗副所长是在按照规定进行执法,他的执法过程是否符合法律和规范?
对此,罗烈副所长对媒体回应称:“绝不存在殴打辱骂等情节。”罗烈表示,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其余全部视频证据已经上交调查组。不过,当记者问到审讯部分的记录是否缺失时,罗烈表示审讯部分的视频记录全部都在。
李秀娟的女儿左眼失明是不是因为被学生打闹误伤的,这个可以继续调查;李秀娟本人提出的赔偿是不是合理,公道自在人心。但是,这些都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而李秀娟在派出所是否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是否遭到了殴打、辱骂和断水,则不是民事纠纷的范畴,这是关乎公权力如何对待普通民众的核心命题。
李秀娟在“绝笔信”中对当事民警的描述构成了具体的指控内容,而罗烈副所长的回应则完全否认了对方的指控。对此,十分遗憾的一点在于,警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视频记录缺失的问题,不管是不是“没电”这样的客观原因导致,对于警方自证清白都十分不利。
考虑到审讯阶段的视频没有缺失,其中是否存在民警用语言辱骂、不给水喝等行为,我们期待联合调查组能够在做出详尽调查之后,尽快给公众一个直接的答复。毕竟,李秀娟的个人权利理应得到保护,而人民公安的正面形象也应当被捍卫,任何一方说谎,都应该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