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答题用时10分钟,成绩为98分,现在可以离开,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谢谢交警,以后不再闯红灯”。7月16日上午,在河南洛阳老城区九都路与金业路交叉口,老城交警大队民警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要求违法者现场考试答题,交警现场打出分数后,达到80分以上的即可放行。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一直是城市交通管理中的整治难点,河南洛阳出台整治新举措,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闯红灯,通过现场考试答题可免除罚款。这种“考试”替代罚款的执法创新,彰显了执法人性化。但笔者认为,此举措治标难治本,短期内可以大胆探索和尝试,但在具体实施中,不能变相助长了交通违法行为。而针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常态化才是治本之策。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然而,在实际执法中,经常遭到违法者的抵制,要么与交警死缠烂磨,拒绝缴纳罚款;要么与交警争辩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此外,如果执法人员对交通违法行为仅仅是强制罚款了事,不进行任何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不仅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不大,也容易导致民众认为执法部门罚款是为了“创收”的不良印象。因此,如何化解民众抵制情绪和提升执法效果,应是执法部门考虑的现实问题。
此次,河南洛阳交警部门尝试“考试”替代罚款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值得肯定和点赞。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发生闯红灯行为,只要现场考试答题达到80分以上的,就可以免除罚款放行,避免了经济损失,违法者当然欢迎,一般对此不会有任何抵触情绪;而试卷为“交通安全知识测试题”,题目则是基础的交通安全知识,针对性较强,可以说让违法者在现场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了解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这比“简单粗暴”的强制罚款方式,显然更能起到交通安全教育的作用,能在潜移默化中达到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的良好效果。因而,这种整治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创新举措,值得大胆探索和尝试。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少数交通违法者可能会利用这项举措的“漏洞”,多次闯红灯后只要参加考试就能逃避罚款处罚,由于对试题内容非常熟悉,能在数分钟内答完题并获得高分,他们甚至会肆无忌惮地闯红灯。如果此举措长期在街头实施的话,就有可能变相助长了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可见,这种人性化执法创新举措,作为一次交通安全法治教育活动,在短期内尝试具有一定的实际效果,但不是整治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笔者认为,交通执法部门必须要有常态化的管理和执法机制,并进一步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给予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扣留非机动车的就扣留,严峻执法也不失一些人性化关怀和举措,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一定要有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平时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而交通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还应探索和尝试一些人性化执法创新举措,尽量化解执法实践中执法对象存在的抵触情绪,从而有效维护好交通安全秩序,让民众的出行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