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主相互勾结的曾志权受贿超1.4亿 一审被判无期-中国讯息网

与企业主相互勾结的曾志权受贿超1.4亿 一审被判无期

作者:中国讯息网 阅读量:14850773 发布时间:2019-07-09 23:46:46

据福州中院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7月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福州中院官方微信还披露,经审理查明,曾志全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超1.4亿元。 

在财政厅工作30多年: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 

曾志权于去年7月被查,在今年1月4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系2019年首个“被双开”的省部级大老虎。 

记者关注到,根据彼时官方发布的“双开通报”显示,曾志权存在一些经济问题,如“利用财政资金审批权多方承揽工程”“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合法商业行为’之名掩盖权钱交易之实”,而这些问题都与其此前在财政厅工作30多年有关。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1月出生的曾志权,广东五华人,23岁大学毕业后便进入广东省财政厅参加工作,从一名普通科员做起,历任主任科员、工交内贸处副处长、农业处处长、财政厅副厅长等职务,2010年曾志权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7年后,2017年5月,曾志权仕途更进一步,成为广东省委常委,省财政厅厅长,位列省部级官员序列。2018年4月任职广东省统战部部长,三个月后,曾志全在任上落马。 

持续受贿13年,收受财物超1.4亿 

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判决结果显示,曾志权受贿从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任上开始,长达13年。 

福州中院官方微信消息显示,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8091285亿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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