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6月25日租住罗湖区广场北街7号楼601室,在入住的一周内,我和我的女朋友开始出现发烧,咽痛,头晕,腹痛等不良反应,于是我在淘宝网购买了甲醛自测工具,进行了室内甲醛测试,在完全通风的情况下,室内甲醛超标竟然达到6-10倍。
在于房东沟通后,房东态度恶劣,表示押金不会全退,房屋当月全扣,甚至最后表示有本事去法院起诉,我不怕。我认为这种行为是黑恶行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甲醛超标严重违反国家租住房的要求,房东竟然如此为所欲为,将刚装修了一个半月的房子就租给租客,实在是太令外来建设深圳的年轻人伤心。
沟通中介,中介也只表示会去沟通,并没有确切实际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