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始于5年前的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将浙江绍兴诸暨市市民方立达的一处住宅划进了D级危旧房屋。2016年11月24日,诸暨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对该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方立达不服,向绍兴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3月21日,绍兴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诸暨市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随后,方立达将诸暨市、绍兴市两级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诉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6月26日,绍兴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诸暨市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判令撤销绍兴市政府此前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诸暨市政府对方立达予以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