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地名”这项相当于空间身份证的工作,长期被忽视,导致治理缺乏一种系统和现代化的思维。
6月11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不规范地名清单”公示,主抓洋地名整改。接着,合法注册了商标的维也纳酒店发表抗议声明,这使目前在中国自上而下举国而动的地名整治行动引起了舆论关注。温州欧洲城改为矮凳桥,曼哈顿小区改回曼哈屯,还引发了是不是应该把纽约改“新乡”、第五大街改“五道口”、珍珠港改“蚌埠”、凤凰城改“宝鸡”等各种戏言。
这次声势浩大的地名清理运动,源于2018年底中国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9年3月前需完成摸底排查,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一
中国地名问题远不止这些,单挑这四种,而且是全国统一动作,潜藏的可能原因是:某个报告被领导重视,指示要治洋名、怪名,去重去大,随后各级政府进入治理程序。但问题是,整治有从“行动”变“运动”的迹象。尤其海南出现争议后,地方政府仍强调针对“洋化”,且有要求“文化自信”的言论,浮现民族主义和运动式治理思维,使舆论担忧中国会不会进一步走向封闭和保守化。
地方和民间的暧昧和戏剧化反应,消解了本可进行更多专业讨论的空间。诸如:整治依据是什么?电子地图上各种涉及商家店名和招牌的身份识别到底是不是地名?凭什么要求酒店改掉已合法注册的名字?地名办的管理边界在哪里?
如果把事件放到整个城市问题中来看,“治洋”确实有其合理性。中国城市和建筑的洋化问题,近年已成为欧美学界中国城市研究的小热潮。欧美学者对中国为何如此钟情于诸如泰晤士小镇、苏黎士小镇、威尼斯花园这样的名字,以及欧美几百年前的各种建筑形式,很感兴趣。
不同的研究有一些基本共识:在政府推动的城市化进程中,资本主导的楼盘在建筑和命名上的洋化,已是社会现象。洋化楼盘或小区,英文一般称xenophilic copycat community,有洋化和盲目模仿两层含义。洋化还造成每个地点的历史记忆消失,而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民住宅追求洋化,也形成了一种不洋不土的奇特审美。
也有学者认为,城市洋楼盘问题是“资本”这只看不见的手在有意识地迎合和推动的。澎湃“市政厅”栏目发表的《“洋化楼盘”的资本逻辑》一文中,提到了“场所仿真”和“炫耀性消费”两个基本理论。场所仿真是刻意复制它处,让居民生活在该仿真环境中,为其提供一种替代体验。炫耀性消费则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消费者炫耀性消费心理的突出体现。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哪种名字是充分计算回报的。该文引用的研究显示,洋化对于楼盘价格有显著的提升作用。
当然,洋名和洋化并不是中国的独特现象。从英法两大帝国在全世界殖民开始,城市规划系统、建筑系统已经成为各个西方大国体现文明和文化先进性的设计语言和工具。殖民时代后的全球化时代,洋化既是全球化建筑、房地产和酒店公司的营生工具,也成为全世界富人和中产阶级的品味追求和品位区隔。
二
洋名和洋化问题,资本的推动是一方面,中国建筑与规划领域从哲学美学到施工应用整个链条中缺乏一套有自身文化的、既开放又独立的现代化语言和技术,则是另一方面。更重要却被忽略的原因是,“地名”这项是国土和国家空间识别和组织的根本、相当于空间身份证的工作,长期被忽视,导致治理缺乏一种系统和现代化的管理思维。
追溯中国地名管理体制,大陆从1950年代末开始研究地名标准化,但真正开始变为一项体制,开始于1977年成立的中国地名委员会。接着有1986年的《地名管理条例》和1996年的条例细则,还有1990年的一个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针对本地区的地方管理规定。负责地名管理的国家级机构的历史分属也体现了工作的交叉性:1977年地名委成立时是由国家测绘总局代管,1982年移交到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划归到民政部,延续至今。
总的特征是,管理是依规不是依法,“规”以防出问题为主而没有建立“范”,没有现代科学治理理念,且把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交给了在权力系统相对属于清水衙门的不重要部门,使这项工作成了相对没有存在感、谁也管不好的工作。地名委虽然名义上是由各个系统派代表组成,但在地方运作时,实际上变为民政部门办事机构,对比与城建相关的强势部门,相对地没有实际权力。
以前城市发展速度缓慢时,这看不出什么问题。但现在城市化突飞猛进,导致地名识别的职责、权限及实际管理范围变得交错。在这种情况下,治理未跟进的话,问题就来了。以这次整治的小区名为例,以往涉及楼盘小区名字的命名,除地名办外,涉及多个环节。有国土局对地块的编码和命名、规划时的项目名、施工建设时报给建委的工程名、房地产销售文宣时由工商部门审批的名,户外广告又是城管审批,地图地名是由测绘部门负责。而真正与公民各种切身利益相关的地名管理,如户口地址等,其权限是在公安系统。
虽然地名的最终决定权在地名办那里,但由于没有对各个部门的权限进行统筹协调,导致若任何一个环节缺乏沟通,就会牵一发动全身。如果开发商作弊,为了销售楼盘,没有向所有环节如实申报法定名,而用了个最适合销售的名字,是有可能的。现在整治的也确实以这种问题为主。但是,事先无范,事后来管,代价太大。比如:小区改名出现连锁反应,户口本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办?如果这些不改,那整治的意义在哪里?如果改,巨大成本谁负责?
治理的规矩层面没有“范”,是因为没有一套标准化系统和统一协调的现代治理体系,没有体系是因为治理缺乏科学意识和现代观,而意识和观念的缺乏则和大学研究和教育息息相关。中国有地名学学科,但无论是研究还是教学,都看不到多少存在感。从学科规律来看,作为学科的地名学应是人文社会科学化的地理学,包含文史哲、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典籍文献学、档案学等多学科的协同研究。从目前的学科发展来看,由地理学或社会学学科来主导这些跨学科协同更为合适。而目前地理学存在自然科学化和城市规划设计两个导向,属于跨学科协同的地名学反而是被忽视了。
人文社科学问的弱化,带来的问题是汉字那种博大精深、可以吸纳各种文明和文化成果的能力被弱化了。洋化地名本身不一定是问题,霞飞路、庄士敦道,朗朗上口、中西合璧,但若变成一种根据语音直译的翻译腔命名,汉字表达的那种巧和妙就没了。而房地产由买卖逻辑主导,命名权被开放商掌控,命名就变成一种引诱和消费。
三
整治行动若矫枉过正变成运动,忽略科学和治理,就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们以法国地名学体制为例,试着讨论可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现代地名学体系和治理模式。
法国地名系统不仅仅是地点的地,而是涵盖整个国土空间系统。法语中地名学叫Toponymie,按照中国现有的认识论,只能翻译成地名学,但其实应该包含“地”和“场所”两部分的空间命名。
法国地名管理权力在国家地名委员会,目前属于规划系统,由国家地理信息委员会代管。而地名学的管理从法国大革命之后就逐渐完善,归属和权责明确,再加上法律和规范的统一、细致、标准化、权威,使得空间命名是全国一张图一套规范,改朝换代可以改名,但空间命名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基本不改,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体系首先有“一底一顶”。“底”是基础原则,诸如“接近真实”,自然、国家意志、地方文化和市民认同等各种原则,要求尽可能吸纳空间或地点在所有时间序列里的各种主要事件和人物,以及尽可能地反映国家基本价值观,如自由、平等、博爱及共和原则。
“顶”是指有一套顶层设计的管理和参与机制,以及标准化系统。参与机制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的权力,官方、学术和民间的权力的边界,那些非体制内的地方史爱好者以及每个市镇的居民,都有权参与地名命名。这套相互约束、博弈又有边界的机制,能使每个地名实现基础原则的“底”。
政府命名权力只到行政区和街道门牌号,商店招牌、建筑和公寓小区名,基本是各方参与主体按照标准化系统进行命名,政府依照命名原则和法规进行审核和备案。标准化系统是指将涉及的所有公共空间、组织纳入到同一套空间和标准化代码系统中,其中涉及属性分类,如林、河、谷、坡、岗、峰等自然地理属性,大区、省、县、市镇村等行政区属性,街、道、路等空间尺度属性,巴黎行政区则体现中央权力,“有数无名”,以皇宫和总统府的中心形成蚊香盘式的行政区编码。戴高乐路、共和路则是体现共和原则。教育系统比较侧重文化艺术方面的名,一些著名的文化、艺术、科学领域的人名被命名到公共建筑和街道中。另外,街区的立面、颜色也被部分纳入到地名学范畴,以风貌分类存在于空间识别系统中。
命名也有一些特例机制。如果一些著名历史事件和人物不能被命名到空间系统,或者已经被更著名的事件和人物以及约定俗称的命名习惯占据了,就会在该地点立牌说明,进行纪念,或者使记忆遗产化。诸如某年某日塞尚、梵高在这里住过,哪个革命烈士和抵抗分子在这里英勇就义,这个地点发生过什么战争等。
总的来说,任何识别度高、有份量的空间命名,首先得有一套可辨识的符号,主要体现接近真实、容纳记忆、体现国家建构、社会教化等基本原则,使得空间命名系统成为国家公共空间文明的一部分,潜移默化地塑造国家与公民意识。而地名命名的方法和方式应该是体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各种行动主体有机统一、人文化的学问和治理领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扎实、科学地做好体制建设工作,却靠一刀切的运动式治理。
中国这次地名整治,将这项长期被公众和政府轻视的工作推到台前,使之得到讨论,相关部委联动的方式也为今后的治理提供了一种跳出民政管理的新思路。中国许多地方在进行领土空间规划,城乡合一、多规合一实验,应该借此机会,参照发达国家经验,使地名变成国家和领土的空间身份证,使地名系统变成全国一张图的空间识别系统。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富有诗意和想象力,有接纳各种文化的能力,若机制设计得好,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形成一套有文化、交互、科学、灿烂又源远流长的地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