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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土中国与一个中国原则

作者:卜越 阅读量:15305388 发布时间:2022-02-23 17:58:00

一个中国原则是我国政府对台政策的基石,其内容也已表述得很清楚。问题是,“中国”具有疆土中国和政治中国的双重含义,但现有的汉语词汇中没有把“疆土中国”和“政治中国”区分开来。那么,一个中国原则中的“中国”是指疆土中国还是政治中国?

“中国”的本义是疆土、民族、文化之中国。中国具有悠久历史,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一词的出现虽可溯及久远,但作为国名在国际交往中使用是从清朝开始的。其后的中华民国也用“中国”作为自己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后,在国际交往中同样使用“中国”这个简称。但同时,退缩到了台湾的“中华民国”并没有消失,甚至在1971年之前还占据着联合国中的中国席位。这样就出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及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使用“中国”这个简称这样一种特殊现象,谁是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就成了国际社会中的一个问题。

这也使“中国”一词的含义进一步复杂化。“中国”有双重含义:本义之“中国”和简称之“中国”,即疆土中国和政治中国。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里,简称之“中国”又成了普遍概念,它还包含着两个含义不同的单独概念——都自称为“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如此才有国民党所谓的“一中各表”。

“中国”的多重含义使一个中国原则有了可解读的空间。

我国政府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分涉外和对内两个版本。涉外表述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是因应上世纪50年代以及其后一段时间的政治形势提出来的,其含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相同。连接起来读,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中国已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已经得到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在此情况下,再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已经不具有现实意义。

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则是有歧义、也有争议的一句话。这里以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为样本作简要分析。

1972年2月,中美两国发表的《联合公报》(上海公报)说:“中国重申自己的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上面两句话说了两层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说的是世界上只有一个政治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是说台湾属于疆土中国。这里陈述的是一个事实:台湾在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被清政府划为单一行省,被日本侵占后,于1945年归还祖国。相同意思的其他表述方式还有:“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地理的视角,“台湾自古即属于中国”——从历史的视角,说的都是台湾是疆土中国的一部分。

公报接着说:“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从字面解读,“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之“中国” 为疆土中国,如果保持概念同一性,下面所说的“中国”也是疆土中国。当年台湾是蒋介石当政,认为台湾为疆土中国的一部分也没有问题。但是“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是两岸双方都认为只有一个政治中国,自己才是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意涵不能确定的是“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即可以解读为台湾是两岸各表的政治中国的一部分,和前面的“只有一个中国”的解读相衔接;也可以解读为台湾是疆土中国的一部分,和前述“中国重申自己的立场”中所说的“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的观点相对应。

1979年1月的《中美建交公报》和1982年8月的《中美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中都说:“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有歧义的仍是“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解读如前。

再来看一个中国原则的对内表述。

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没有刻意区分对内对外。 

1990年11月,时任国家主席杨尚昆在会见台湾《中国时报》记者时说:“中国只有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只有一个政府,在北京,台湾历来是中国的一个省,这是不可改变的。”

1993年8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白皮书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台湾问题的由来及现状,阐明了我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和基本方针。白皮书把“一个中国”作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基本点之一,并表述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

2000年2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的白皮书,把一个中国原则表述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纵览白皮书的内容,一个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在新千年伊始的台湾执政党轮替后,我国政府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作了改变。新表述最先见诸2000年8月钱其琛副总理在会见台湾联合报系访问团时的谈话。他说:“就两岸关系而言,我们主张的一个中国原则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之后,我国政府一直沿用上述说法,并将其写入2005年颁布实施的《反分裂国家法》。对这个改变,虽然没有官方的正式解释,但我们从法律语言的使用以及两任中共最高领导人的多次讲话中,仍然可以读懂其意涵。

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分别使用了“国家”、“祖国”、“中国”三个词汇。法中涉及疆土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有区别的主体,但只有一个专有名词“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用“国家”指代,如“国家采取下列措施”。“中国”则取其本义,即疆土中国,如“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可参见拙文《“台独”概念辨析》)

在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的“两会”期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看望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说:“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作为“事实从未改变”和“两岸关系的现状”的“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此“中国”只能是疆土中国,而不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胡锦涛总书记的上述讲话,也为《反分裂国家法》中“中国”的含义作了说明。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从“习马会”到近年来的重要会议。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他说:“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和法理事实,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认同,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上述讲话把一个中国原则对外表述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和对内表述的“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放在了一起,所使用的三次“中国”,指的显然都是疆土中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个中国原则的对内、对外表述虽然在形式上略有不同,但其所包含的内容并无区别,都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世界上只有一个政治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是大陆和台湾同属疆土中国。

如此,就把一个中国原则和“一国两制”分开。两岸同属疆土中国是两岸关系的基础性事实。两岸和平统一必须建立在这个基础性事实、以及双方对这个基础性事实的共识之上。而“一国两制”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大陆方案。

一个中国原则是我国政府的政治主张,而“一个中国”则是海峡两岸的共同认知。

“九二共识”是两岸关于“一个中国”的共识。“九二共识”有两个基本点:一是大陆和台湾同属疆土中国,二是中国的统一为两岸双方的共同追求。政治中国之“一中各表”为两岸之分歧,不属于“九二共识”的内容。(可参见拙文《疆土中国与“九二共识”》)

现在我们已经习惯于用“中国”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不涉及台湾的场合,通常不会产生歧义。但只要涉及台湾,就会有“中国”是指疆土中国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大陆、台湾同属疆土中国是一个事实问题,台湾广大民众是认同的;而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一个法理问题,台湾多数民众不认同,在国际上也有争议。故二者不可混淆。混淆了,将会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

如果继续用“中国”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那就需要用新的词汇指称本义之“中国”,如“疆土中国”。如此,才能准确表达我们的观点,也避免受众理解的歧义。

卜越 退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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