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乱鸣喇叭违法”也应“广而告之”-中国讯息网

“司机乱鸣喇叭违法”也应“广而告之”

作者:叶金福 阅读量:12553837 发布时间:2021-09-03 16:24:29

  本月起,广州在全市范围正式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昨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9月1日至昨日上午11时,全市共通过设备拍摄采集47宗乱鸣喇叭违法行为。(9月3日《信息时报》) 

  据网上资料显示,噪音量在50分贝以下时,人们会感觉到非常舒适,并且可以通过轻声细语进行交谈;当噪音在50至90分贝时,就会使人变得焦虑,产生难过心理;而当噪音超过90分贝时,就会使耳朵发痒、产生疼痛感。而常见的家用车喇叭的分贝数大约为80至110分贝,货车的汽笛分贝数则大大超过110分贝。噪音不仅会对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也会干扰正常工作和学习。可见,“开车乱鸣喇叭”也应纳入“文明开车”范畴。 

  眼下,在一些大中城市里,已经明确把“禁鸣喇叭”列入违法之列,不但要罚款,还要扣分。因为在喧嚣繁华的城市道路上,本身就已经分贝超标,如果任凭广大司机在高声鸣喇叭,不就无形之中加高了分贝值,使城市的噪声污染更严重了吗?因此,把“禁鸣喇叭”列入违法之列,也属利民之举。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在一些司机朋友的潜意识里,鸣喇叭似乎并不觉得是违法行为。其实,司机在开车过程中,适当鸣下喇叭,以示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这对大家的安全出行都有好处。但倘若一遇上行人或其他车辆,就动辄把喇叭摁得震天响,这无疑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既容易使过往车辆的司机或行人“吓一跳”,也无形中增加了分贝值,加大了噪声污染,不利于环境保护。 

  因此,笔者以为,“司机乱鸣喇叭违法”也应“广而告之”。一方面,交警部门应通过各大媒体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每一位司机知晓“乱鸣喇叭违法”,从而让司机避免因“不知法”而“乱鸣喇叭”。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加强文明开车教育,让每一位司机除了自觉做到不酒驾醉酒、不闯红灯、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等交规外,还应自觉做到“不乱鸣喇叭”。同时,要让每一位司机知晓,“不乱鸣喇叭”不仅是司机文明素养的一种表现,而且也是对环境的一种保护。同时,更是对其他车辆司机和行人的一种尊重。 

  笔者相信,只要对“司机乱鸣喇叭违法”进行“广而告之”,再辅以罚款、扣分等处罚,就一定能有效治理司机“乱鸣喇叭”的违法行为,从而让我们的城市远离汽车噪声污染,还我们市民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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