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公告里提道:“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2021年07月08日《武汉晚报》)
“配制酱油”、“配制食醋”是不是酱油和食醋,以往并没有严格的界定,所以类似的商品市场上很多。就像奶茶无奶一样,人们已经习惯和认同。但是,食品毕竟不是一般的商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问题,不能等闲视之。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标准,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明确提出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这对于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意义十分重大。
实际上,关于酱油和食醋的两个标准,国家在2018年已经颁布。但在生活中,由于宣传不到位,人们的认识还不够,执法的力度也不够,致使还有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仍然在“打酱油”。一些曾经的“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又在明目张胆地销售,有的采取换“马甲”的做法出现在市场上。配制酱油不叫酱油,叫“炒菜专用调味料”,配制食醋不叫醋,叫“酸性调味液”,以此来掩人耳目,规避法规。
老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日常做饭少不了酱油和醋。企业或明或暗的违法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危及食品安全,我们不能漠然视之。执法部门只是提醒人们擦亮眼睛,认真检查配料表是不够的。而是要主动作为,严厉打击,让市场上的“配制酱油”、“配制食醋”无处可藏,销声匿迹。不能政策是政策,法律是法律,违法企业却依然置身事外在“打酱油”,这也有损法律的尊严、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