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事故频发”缘何总是“无解”?-中国讯息网

“电梯事故频发”缘何总是“无解”?

作者:叶金福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21-06-04 17:14:22

 近期,多地密集出现电梯故障、事故。5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金海湾二期发生一起电梯事故,造成一名女子身亡。经初步判断,事发时电梯制动器存在故障。此后,同小区又于5月25日晚、5月26日上午再发生两次电梯故障事件。5月16日,湖北襄阳几名业主验房时,电梯突发故障,从14楼直降负1楼。有业主称,之前小区有多部电梯均发出故障警报,但都无人理会。(6月3日《澎湃新闻》) 

  据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的电梯数量达到786.55万台,全年电梯事故25起、死亡19人。仅仅一年时间内,全国各地电梯事故如此“频发”,伤亡人数如此之多,这不能不令人触目惊心。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的各种电梯安全事故中,有的人致伤、致残,有的人致死。每一起“电梯惊魂”事故的发生都会引发公众的“疾呼”:确保电梯安全刻不容缓。但“疾呼归疾呼”,电梯安全事故依然“频发”,“电梯事故频发”依然总是“无解”。 

  “电梯事故频发”缘何总是“无解”呢?据了解,主要原因还是归咎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加之维修、养护成本较高,资金来源难落实等多方面因素,导致电梯维修养护成了一道“难解之题”。 

  众所周知,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安全、质量等要求较高。如果不加强日常检修,势必会“隐患重重”,“带病电梯”就极易成为“伤人电梯”,甚至成为“吃人电梯”。 

  因此,笔者以为,“电梯事故频发”不能总是“无解”,相关部门必须答好“电梯安全”这道考题。首先,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应对小区住宅楼电梯质量、维护、保养等进行常态化的检查和监管,一旦发现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就应第一时间通知并促使物管部门及时整改、维修,切忌不闻不问,任凭“带病电梯”继续“带病工作”。其次,物管要负责。物管部门作为小区业主的服务和管理部门,应积极树立起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承担起包括电梯在内的安全责任,对业主合理的“安全诉求”应给予及时地回应,把“带病电梯”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其三,业主要学会维权。对电梯存有安全问题,业主不能“失语”,更不能当“哑巴”,而应据理力争,不妨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促使物管部门第一时间做好电梯的维修养护工作。 

  笔者相信,只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答好“电梯安全”这道“考题”,就一定能有效化解“电梯事故频发”怪象,避免“电梯惊魂”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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