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敲诈案”岂能伤及无辜-中国讯息网

“女辅警敲诈案”岂能伤及无辜

作者:苑广阔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21-03-15 17:12:22

 3月13日,汪女士通过个人微博“woshi猫猫”发布视频称,她此前发布在朋友圈的个人照片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女辅警,照片被配上案件相关内容,在微博、贴吧、今日头条等平台流传。(3月14日中新网) 

  因别有用心者把汪女士发布在朋友圈的生日照片,当成是“女辅警敲诈案”当事人进行传播,结果不但给汪女士和家人的现实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而且对汪女士个人名誉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虽然汪女士身边真正认识她,了解她的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对于在现实中不认识她,不了解她的人,则就可能信以为真。更何况,这样的网络信息往往会被保存很久,也就意味着这样的张冠李戴,对汪女士带来的影响,也会持续很久。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系网络上误传照片,侵害当事人肖像权,属于民事纠纷。如果系捏造事实,有人故意传播当事人照片,泄露个人隐私的,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面对这样的侵权行为,发帖者应该删帖,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恢复影响。当事人可以发函给平台和发帖个人,要求停止侵权,也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后,发帖者属于故意的将被处罚,属于过失的则可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这件事,让人很容易想起前几天同样引发舆论极大关注的杭州女业主取快递被偷拍,然后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的事件。这一事件也对女业主带来了极大的现实伤害和困扰,而当事女业主坚持法律维权,不愿息事宁人,目前两名涉嫌偷拍造谣者,已经被当地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件事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那就是如果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坚持依法维权,紧追不舍,则侵权者极有可能要“吃不了兜着走”,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而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种造谣、诽谤等侵害公民个人荣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也秉持零容忍的态度。这对于网络上任何造谣、诽谤他人者,都是一种警醒,一种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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