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向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移送了灞桥街道豁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杜东锋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线索。
此案侦办期间,杜东锋找到于小鹿送给其烟酒,请托为其帮忙说情。
2009年3月,公安灞桥分局对杜东锋等人立案侦查,鉴于杜东锋区人大代表身份,公安灞桥分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请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于小鹿收到请示后,未启动相关程序予以回复,并给公安机关打招呼关照杜东锋,为从轻处理做工作,导致该案长期被搁置。
2020年9月,杜东锋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于小鹿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2020年3月,于小鹿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