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频跑路,亟待监管落到实处-中国讯息网

校外培训机构频跑路,亟待监管落到实处

作者:郑渝川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20-10-29 16:18:00

 10月28日,中消协通报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专题报告了校外教育培训投诉集中、多家教育机构跑路一事。今年以来,韦博英语、巨石达阵、优胜教育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陆续出现因经营不善而停业关闭情况,涉及消费者众多,财产损失巨大,类似情况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类问题难解决重要原因是采取预收费经营模式,以“充值享优惠”的旗号,通过大额折扣诱惑消费者预交大量费用。(“环球网”10月28日报道) 

  正如中消协此前多次以及本次通报中所指出的那样,之所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跑路会引发很恶劣的影响,或者说会出现跑路的行为,就是因为这一行业采取预收费经营模式,而且许多企业刻意吸引消费者尽可能多、周期尽可能长的充值。对于这种做法,立法和监管都有待尽快跟上。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预付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如何具体细化落实,还有待主管部门和省市层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要求。比如,语言、艺术等类别的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具有可变性,3个月费用的具体界定应当更加明确。《意见》还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如果这项规定落实到位,就不至于出现多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接连跑路的现象。 

  去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及,校外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禁止每科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按培训周期收费的,禁止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在其他很多省市,还没有就落实国家层面的《意见》出台监管规定。 

  正因为如此,中消协提及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违规做法,如“虚假宣传、刻意隐瞒办学资质和报名条件、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就与商家诱导消费者大额预付费充值结合了起来。可以认为,这就是一种恶意欺诈的套路:创办或收购教育机构,前期通过“砸钱”包装机构,包括招揽“名师”、高价租下黄金地段的物业作为培训办公场所,然后半真半假的进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夸大宣传,再吸引消费者大量充值,待时机一到,马上跑路。 

  多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跑路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每每发生,消费者很难获得线上、线下其他购物消费遇到纠纷时那样,可以获得相对快速、周到的处理,甚至陷入无人搭理的窘境。这类机构跑路,一般还会伴随着欠薪,机构员工也很难拿到应有的报酬。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以及培训机构的物业方,在这类事件中,通常也仅仅发挥着安抚受害者情绪的作用。 

  这从某种程度上表明,针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中至少部分无良商家的恶意欺诈套路,事前、事中监管形同虚设。不同的主管部门除了颁发、核查相关办学、经营资质,对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实际运作也没有切实掌握。 

  要较好的根除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圈钱”、欺诈跑路的现象,不仅需要国家及各级地方的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意见》等政策精神,本着积极防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跑路造成的社会风险的目的,加快出台更具针对性、实操性的监管规定;而且更需要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切实落实《意见》已有的指导条款,尽快设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账户,建立账户异常变动警示制度、大额资金流动提前报备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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