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庆城县印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该“禁酒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引发广泛热议。
套用一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即是“上班不喝酒,喝酒不上班”。公职人员上班不喝酒已经是共识,常态。如果结合上述规定,是不是就成了“上班不喝酒,下班不喝酒”呢?若如此,那就是“车主一律不喝酒”啰?很显然不是这样的。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不可否认,对公职人员而言,喝了酒上班坏处一大堆:最直观的就是误事、误工;同时,酒桌上容易铺张浪费,滋生腐败。这也正是公职人员工作日严禁饮酒的初衷,而且必须严格执行。但,不上班也不能喝酒是不是管得太宽,严过了头?给人一种一刀切的感觉?
酒是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候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古人于酒如痴如醉!今天,胞弟团聚,老父高寿,在家宴上举杯开怀,喝出幸福的味道,乃人之常情,难道因为公职人员的身份这些生活的权利也会被剥夺吗?再说了,这样的“8小时外”又该怎样监管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弱弱问一句上述反人情的通知制定者,类似的家宴你会对老爸说,“咱们家宴不喝酒要喝就喝白开水”吗?
上班不喝酒是为了确保好好工作,下班不喝酒又是为了啥?恐怕不是为了公职人员的管理,而是为了“以防万一”吧!万一8小时外喝酒出了不可预测的事情,领导会被追责?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禁酒令初衷是好的。
不上班也不能喝酒没有法律依据,侵犯了公民私权利。公职人员也是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就应该有人情味,相比“班内班外”一律不喝酒,更好的是温馨提示“适可而止,不可贪杯”,相信这样的人文关怀,更利于优化干群关系,激发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