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患者输错液,“代谢”难推其咎-中国讯息网

给患者输错液,“代谢”难推其咎

作者:丁家发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19-06-03 09:01:32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医院输错了药液,肯定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产生或多或少不良影响。然而,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在给患者输错药液后,竟称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责。在拖延7天后,医院总值班负责人才表示,输错的药液是可以代谢掉的。笔者认为,“代谢”说辞难推其咎,医院如此蛮横无理、无视患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不负责任做法,应该受到社会谴责,相关责任人也必须为此事付出代价,予以严肃问责和严厉处罚,才能正医风,避免类似错误发生。 

  针对此事件,这名女患者因为扁桃体发炎发高烧,输的药液本应该为“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却错输了给一名男士治疗尿路感染的药液。从理论上讲,女患者输错的药液,是可以慢慢代谢掉的。这或许就是医院拖延7天后才答复的原因,因为通过人体新陈代谢,7天后女患者体内已经检验不出任何药液残留,于是,医院便有底气以“代谢”为由推卸责任。 

  但是,医院这种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医疗工作作风,是非常可怕的。一方面,输错药液延误了患者治疗的时间,如果是急症和重症患者,就有可能耽误宝贵的黄金治疗时间,给患者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甚至导致失去生命。另一方面,输错药液对患者没有任何好处,而且在代谢中不排除产生副作用而损害患者健康;如果患者对错输的药液过敏,或因身体缺陷无法代谢错输的药液,会产生极其严重后果,将危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因此,输错药液并非小事,是事关患者生命健康安全的大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其实,为了保障输液安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有明确规定,医院护士输液要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护士输液前要严格核对药液名称和患者姓名等信息,以避免“张冠李戴”输错药液。医院给患者输错了药液,说明相关医护人员根本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存在不负责任和失职行为;而面对患者的投诉,医院相关负责人竟以“代谢”推卸责任,更是错上加错,这给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卫生主管部门有必要对此事件严肃问责,对出错的护士依规给予相应处罚,让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而对推卸责任、不积极处置的责任人,也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才能以儆效尤。 

  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无小事,医院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用药安全。各大医院应当汲取这起事件的教训,广大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医疗制度和规程,以避免输错药液等医疗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不能想方设法找理由来推卸责任,应当积极妥善处置,在第一时间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将对患者生命健康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

责任编辑:XW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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