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患者用药和输液,那都是有很严格的流程和规定。比如:在给患者做静脉输液前,一是要认真核对药物,二是将配好的药瓶带到患者面前,又仔细核对患者床号和姓名等,确认安全无误后,再给患者进行输液。可上述这家医院在给患者输液时,不仅在输液上张冠李戴,把别人的药输进当事者体内,同时,面对当事者质问还没有丝毫的愧疚和不安,这实在是让人细思极恐啊!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可不是草菅人命的场所。医院有过错,将不是当事者的药物输进其体内。如果在院方不知道情况下,那倒可以另说。可现在问题是,当事者把情况反映到医院,医院非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快速处理,反而还迟迟拖延7天,辩称药物可以代谢。
由此,我们不难想象,这家医院对待患者生命和健康是极端不负责人的,如果我们把看病就医的希望都寄托在他们身上,那可就心里没底了。要知道,医院不仅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同时在配药和用药也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闪失。特别是在给患者用药上,如果不按程序和流程操作,轻者让患者病情加重和瘫痪,重则还有可能导致丧失生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在过往医疗事故中也时有发生。
所以,笔者认为,比输错药液更可怕的是知错不改。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你给患者输错药液,那只是仅仅错在第一步,如果能对患者及时提醒,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把医院过错消除在萌芽状态,那么,也不会有后面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了。可见,涉事医院针对输错药液事情,要举一反三,加以反思。否则,真要弄出人命关天的医疗事故,可就没那么好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