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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国家可携手治理跨境烟霾

作者:毕世鸿、张程岑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20-06-03 22:11:38

2020年3月中旬以来,湄公河国家大规模烧荒和干旱所造成的森林野火及跨境烟霾,导致澜沧江—湄公河地区(澜湄地区)全境进入跨境烟霾监测警戒等级,起火点数量呈爆发趋势。据统计,3月至5月湄公河国家多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150点的月均天数都达15天以上。5月26日,越南胡志明市、泰国清迈位列世界空气污染最重城市前十位,空气处于不健康状态。

由于起火点多集中于泰、缅、老交界区,火势及烟霾持续向北向东扩散,对中国云南和广西的空气质量影响最甚,广东、海南、贵州部分城市,也先后出现轻到中度污染。特别是云南近几个月干旱少雨,空气扩散条件较差,境外密集起火点已在中缅、中老边境的西双版纳、红河、临沧多次引发小规模越境山火;加之企业复工复产排放和省内连发森林火灾,西双版纳AQI一度连续多日飙升超200点,位列中国空气质量最差城市第二,主要污染物为PM2.5。

针对今年干旱和自身春种烧荒可能带来跨境烟霾,年初亚细安及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领导人对火灾和烟霾防控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在雨季来临前尽量保护好水源,并告诫居民减少外出和佩戴口罩,但湄公河国家的举措尚未起到实效。4月28日,亚细安气象中心(ASMC)公布区域季度预测报告指出,雨季临近虽有助于缓解澜湄地区起火情况,但由于本年度日均高温和干旱概率高于往年,因此林火和烟霾问题或将持续至6月。截至2020年5月,泰国因森林火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达约100亿泰铢,其中对北部经济结构占比最大(约54%)的服务业影响最沉重。

中国在跨境烟霾入境后,已陆续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紧急预案,调整森林防火计划,继续建设边境防火隔离带;严格排查并控制城市气体污染,增加喷水降尘频率。但由于不属跨境烟霾发生地,中国单一作业的整体管控作用不大,须长时间持续作业,成本极高。

此次跨境烟霾主要由以下因素导致。一是澜湄地区北高南低、山河相间、纵列分布的地形容易集聚烟雾。受季风风向和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澜湄国家旱季持续性缺水,火灾产生的烟霾更易波及中国。二是澜湄国家经济结构单一,依旧保持原有生产结构及模式,烧荒垦地毫无成本,且植物烧后的灰烬可作种植作物的天然肥料,增加了人为纵火数量。三是澜湄国家社会发展水平普遍滞后,人口增长基数大,但受教育程度较低,安全用火用电的消防意识薄弱,缺少训练有素的消防人员。四是澜湄部分国家机构冗杂,法制不健全,致使环保标准制定和政策沟通执行效率较低,阻碍了烟霾的治理及合作。

为有效化解跨境烟霾,一是澜湄国家政府应及时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采取科学理性措施,控制起火点数量。老挝、缅甸、泰国等国可强化对民众烧荒、林火管控力度,及时有效将起火点数量、燃烧规模等控制在较小范围。

二是澜湄国家就跨境烟霾问题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中国可与老挝、缅甸、越南毗邻边境省强化跨境火灾烟霾联防互助长效机制,加强各国消防人员专业化培训合作,利用各种媒体适时分享气象数据和防灾建议,加强防火防灾知识在民众中的普及度。

三是澜湄国家进一步完善灾害风险防控和直报机制。各国可利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绿色澜湄计划》等合作计划中的各类专项资金,尽快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修建应急基础设施,完善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青年交流合作中心建设,加快农业、消防、公共卫生等技术人员的教育培养。

四是将澜湄国家跨境烟霾治理合作,正式纳入《中国—亚细安环境合作战略》合作范围。2020年是《中国—亚细安环境合作战略(2016年-2020年)》执行和《亚细安跨境烟霾污染协议》承诺消除烟霾的最后一年。各国可继续利用中国—亚细安环境部长会议机制、中国—亚细安环境合作论坛及绿色使者计划,细化防火、防霾、防灾双边合作流程,确立边境地区森林火灾烟霾联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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