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了一起涉及境外疫情案件。
近日,市公安局工作发现,王某国(男,40岁)、于某(男,36岁)为达到牟利目的,明知《通告》中“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的规定,仍故意违反,2月底从外地来京后,连续往返北京和疫情严重国家,为他人海外“代购”商品。
对此,市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3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国、于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对二人进行集中观察,待通过观察期后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