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非小国冈比亚去年11月向国际法院递交诉状,指责缅甸当权者对境内信奉回教的罗兴亚人犯下种族灭绝行径,违反1948年的公约。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裁定,要缅甸政府采取初步措施保护罗兴亚人。
国际法院昨天下令缅甸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罗兴亚人免受迫害和暴行,并保存有关他们受侵害的证据。
以回教徒居多的西非小国冈比亚去年11月代表伊斯兰合作组织57个成员国向国际法院递交诉状,指责缅甸当权者对境内信奉回教的罗兴亚人犯下种族灭绝行径,违反1948年的公约。
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昨天只针对冈比亚提出的要求作出裁决,即要缅甸政府采取初步措施,这相当于下达约束令。
针对缅甸是否违反公约的诉讼,法院的最终裁决可能要数年才能出炉。不过,由17名法官组成的审理团在一致通过的裁决书中指出,法院认为,罗兴亚人现在处于危险之中,必须采取步骤保护他们。
主法官阿都卡维表示,罗兴亚人仍然“面临种族灭绝的严重危险”,因此法院裁定,缅甸政府必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以防止1948年《灭绝种族罪公约》禁止的一切行为”,并规定缅甸必须在四个月内报告已经采取的措施。
国际法院还下令缅甸政府对军方和其他武装团体施加影响,以防止“杀害罗兴亚人、对罗兴亚人造成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或故意损害罗兴亚人的生活条件以导致他们受到整体或部分物质伤害”。
阿都卡维说:“本法院认为,就遣返受困孟加拉难民营的罗兴亚人、促进若开邦种族和解、和平与稳定,以及让缅甸军方为违反国际人道主义和人权法的行为负责方面,缅甸至今采取的措施并不足够。”
国际法院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不得上诉,不过国际法院并没有实际能力来执行这些裁决。
2017年,缅甸西部若开邦多个警哨站和军营被罗兴亚游击队攻击后,缅甸军方在这个省份展开大规模武装镇压,导致超过73万名罗兴亚人逃亡至邻国孟加拉。罗兴亚难民称,缅甸安全部队在镇压行动中,大肆虐杀罗兴亚人,还放火焚烧村子和房子,更对他们施暴。
联合国与西方国家后来将缅甸安全部队的行为定义为“种族灭绝行为”。缅甸政府一再否认犯罪,坚称在若开邦的行动是为了铲除“恐怖分子”。
缅甸政府实质领袖、国务资政翁山淑枝上个月亲赴海牙,为缅甸进行抗辩,呼吁法院驳回此案。
在国际法院宣判前,《金融时报》刊登了翁山的一篇文章,文章中她称,安全部队或许对罗兴亚人犯下了战争罪,但其实许多罗兴亚难民夸大了他们所遭受的虐待。
缅甸政府成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20日发表一份报告称,它并未发现任何证据显示缅甸安全部队在2017年对若开邦展开武装行动时,对少数民族罗兴亚回教徒进行“种族灭绝”,但它认为,安全部队当时的行为确实构成“战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