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在速8健身游泳会所(下称速8)办理游泳健身季卡(价值1280元)。
当时本人在办卡之前向速8确认了课程表,第二天,2019年12/12就收到部分课程停课,本人立刻向速8查明事情的情况,速8告知本人确认存在停课的现象,并且告知本人前来店面约谈。
本人想退卡退款,不接受速8单方面延期的处理方式,多次协商,速8拒绝退款。
(二)举报依据:本人多次在网上查阅资料得知:商家速8这种临时更改服务内容、而且服务的质量承诺并不如当初消费者所获知信息。而且速8告知办理了健身卡就无法退换(霸王条约),入会申请还表明,会员定金和入会费是不会因为个人原因退的,但此事是因为商家速8店内原因导致的。那么消费者就有权利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冯念文秘书长和市场监督部杨卢燕曾对此类问题作出明确的指示!
(三)要求:现本人要求商家速8退卡退款,并对此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