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普法为目的的柔性执法值得尝试-中国讯息网

以普法为目的的柔性执法值得尝试

作者:刘天放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19-05-28 08:42:47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行人不能进高速,我的行为错了,下不为例。”甘肃白银的李某因闯入高速公路,在被交警拦下后,选择掏出手机发朋友圈集赞接受处罚。据了解,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易引起交通事故隐患。 

  以发朋友圈“集赞”接受处罚,并不是白银交警的首创。四川曾有多地交警采取“微信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对机动车、电瓶车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山西临汾交警使出绝招: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江苏灌云县交警推出过交通违规“优惠券”,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 

  然而,柔性化执法是否给法律打了折,一直争议不断。白银交警的“新招”是,针对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执勤民警告知违法者可以选择依法罚款20元,或通过集赞的方式自我曝光,承认错误,经民警认定后放行。白银交警称,对轻微交通违法开出这种特殊“罚单”,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亦是希望通过柔性执法达到教育目的。 

  “集赞代罚”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违法后,可以把自己的违法信息发到朋友圈,获得20个点赞就可以免于处罚。单纯罚款看似“死板”,如果行人认识到错误,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网上让更多人知晓,无疑会放大警示效果,也是在变相普法。因此,这种柔性执法无疑有积极意义。据了解,春季以来,行人穿越高速公路进行农耕、绿化及挖野菜的现象频繁出现。白银铜城高速公路大队联合路政执法、养护部门多次开展整治,但效果甚微。 

  据白银交警介绍,自5月下旬开展朋友圈集赞免处罚的举措,已有多位市民选择在朋友圈发布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集赞,表示“下不为例”。可见,换一个思路,适当改变执法方式,效果显然更好,不仅使违法者认识到错误,还通过朋友圈让更多人知晓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是违法行为,这对减少此类交通违法,势必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由此,以普法为目的的柔性执法值得尝试。而且,此做法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特殊执法方式,不具有连贯性,而效果却很好。因为有“罚款”和“集赞”两种选择,所以,既没有给法律打折,又体现了人性化,也就不存在争议之处

责任编辑:www.chinaxunx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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