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讳言,特定日期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大量冲动购物的消费者,譬如淘宝的双11促销活动,笔者也曾经忙于攒积分、领优惠券、抢红包等,在小利的驱动下,于11日零点大肆购物,几经折腾,认识到跨国购物,尤其在缺乏法律意识、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购物,加上隐形成本,常常得不偿失。 本文结合本身的切肤之痛,告诉大家笔者不会再为蝇利而冲动。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网上购物涉及国际间多边和双边的贸易协定或公约、购物合约指定国家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对于某些欺诈行为还有刑法介入的可能。由于国情不同,每个国家同名的法律(比如合同法)条文的内容和边界千差万别,至于惩罚力度更是大相径庭,更别说跨境承认与执行判决等问题了。
以中国某知名电商的高层对去访的新加坡企业家考察团所说“网购出现问题中90%都不了了之,即使10%的人去维权,最后能圆满解决的不超过5%”,当然这和维权成本过高,惩罚力度和赔偿比例失调,还有选择性执法、地区保护等原因息息相关,也正是长期困扰中国法律界的难题,就连地球对面的美国,都对中国某些电商平台多次表达关注,甚至要启动相关的法律诉讼程序,可见其影响范围之广、危害程度之重。
再则,卖家本身素质的问题,在虚拟世界中,千万甚至亿级卖家的素质一定参差不齐,部分卖家无法分辨商业活动中失信、违约甚至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更不清楚每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反而胡搅蛮缠、信口雌黄甚至恶言相向。本来一次开心的购物体验,变成闹心的被骗,去维权又堪比登天,再来一句“就骗你了,你能怎么样?你不再买,全世界还有上亿人会买”,足可逼疯一个守法的消费者。
网购遭遇
一、失信
到中国电商网站购物,无论可选性还是价格都很撩人,选好东西准备下单时,先联系卖方告知要求,卖家的伎俩是先答应下来,让你成功付款后,再现原形。答应的条款,常常无法兑现,有些商家先埋下伏笔,告诉你“一般来说XXX”,这样的店家没有担当,要么不买要么别在意时间和一次性交易。
再拿货运公司网站显示的送货时间来说,只当笑谈,能按时送到反而是例外。货物到达新加坡,常因当地物流公司的原因被耽搁,一个小物件从广东经空运两个星期才送达(海运都可以送到,可价格便宜多了),其中耽误的时间,常常是不可抗拒力(海关清关),至于非工作时间不送货,买家勉强理解,但几次送货时间选择在午饭时间则匪夷所思,还有9时开始送货,到下午3时前还没有送到,又无联系人的信息,这种煎熬要提前做好准备,再有根本没送货,说联系不到买家的事情也不罕见。概言之,绞尽脑汁寻找借口来逃避责任,要补偿、退款没门。
二、违约
其一、在某东网站购买两件衣服,它一直号称江浙沪隔天送达,因为新加坡商务考察团要去几个城市,于是订货前和订单上写明:要隔天送达,不然不要接单,为了留出余地,第三天下午1时前送达也可以,结果还是没送到,只好取消订单。
其二、以上事件明显违约,是合同法规制的行为,可卖家不但没有对违约表达歉意,而且还大言不惭地拒绝承担违约责任,A拒不及时退款,几经投诉,两个月后货款才退到某东钱包,B只接受退回,买家自己承担运费、安装费、拆除费等,那些费用远远大于产品的价格。
三、欺骗
在某宝的某猫全球官方店新加坡购买一台全新手提电脑,网站上注明送永久免费的office 2016,货到才发现只预装测试版本office 365,而且只剩五天权限(测试版本试用期是30天),找客服,他们不提供服务,想退货也被拒绝,多次向某宝平台提出维权,原因一是拒绝提供服务;二是违约;三是欺骗消费者(电脑非全新,25天之差,而且在2019年5月购买的电脑硬盘中,出现2018年4月12日和17日的“公用”文件夹及文件。
经四个多月多次维权,依然不能依法解决。过程真让人窝火,卖方说“测试版本的office 365,激活就变成office 2016了”“是微软操作系统的问题,所以时间不对”等,平台说“无法证明卖家违约和卖非全新电脑,因为卖家提交的证据(不能让买方看)可以证明,卖家是联想的授权经销商”等。
维权困境
一、平台手法——推、拖、和稀泥
某东对于A事件直接删除消费者提出的退款申请(程序违法),拒不退款,最后还是拒绝原路退回到信用卡,只退到某东钱包(下次购物时可以扣除,无法直接提现),笔者作为新加坡商务考察团的成员去它总部交流,把问题直接反馈到高层,还告知笔者和该集团的总裁是大学校友,即使如此,最终还是没人搭理,投诉到北京315消费者热线,也是由于钱已经“退回”而拒绝。
至于B类的事件,找某宝维权,几个月过去,追问好多次也没有下文。笔者遇到多起类似的违约事件,都在拖,最长已经超过七个月了。推是卖方和平台常用的方法,把责任推给对方或第三方,几个月过去,你还很有空?和稀泥是平台常用的战术,美其名曰平台只能调节不能强迫对方,明明是违约、犯法行为,不按法律的原则执行,宁做帮凶。更不合理的是平台终审制,比省级法院都牛,不能在平台上诉。
二、法律救济——劳民伤财
对于C事件,违约和欺骗消费者的事实存在,启动法律救济却困难重重。比如某宝的网络购物的法律声明中,把争议的管辖权定位中国,虽然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看起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比新加坡还大,对于欺诈行为有三倍赔偿的规定,可新加坡的消费者到中国请律师的所有费用,远远大于三倍的赔偿额,还不包括消费者的时间成本,而且此法不支持超过三倍赔偿额以上的维权成本。这也是网购纠纷不了了之的重要原因之一,从而造成失信、违约、犯法之事层出不穷。
影响及措施
诚然,网购是大势所趋,不过可能会引发跨国纠纷、带来当地税务、就业以及稳定等问题。以物流为例,中国大陆货运公司,常常采取少报货物的价格——少交政府消费税(GST),为盈利——多算客户货物的重量或体积(连某猫官方物流店铺都多次多算运费)。
直接后果是新加坡政府税收的减少、消费者多付费,间接的影响是中间商的缺失,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障,也会失去大量的工作机会,给国家及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这从大陆电商的兴起、零售行业实体店大范围关门,失业率上升,经济形势严峻等方面可见一斑。
由此可理解新加坡政府的良苦用心,雇佣制度中配额比例和递增的人头税,让企业倍感压力,如果政府不照顾居民,企业一直网购,造成中间商失业,项目实施中再不雇佣当地人,新加坡的政经环境则不容乐观。关于网购中卖家违约和欺骗新加坡消费者的行为,平台的拖延战术和偏袒行为,政府应如何在卖方主体缺失、消费者被接受争议管辖权设定为中国的前提下介入,来保护当地消费者的权益?
笔者作为网购的长期客户,总结出某东体系违法漏洞不少,霸凌机制太多,所以笔者毅然决定再不从某东订货,删除相关账号和其他链接。而某宝的体系架构没遇到法律的问题,甚至都没发现机制法律方面的漏洞,在美国上市后和马云掌控之时,还是非常人性化和尊重法律程序,只是近来问题凸显,主要是客服人员本身的问题。
作为法律人,正如笔者对维权平台和律师所说“我绝不会对网购中故意违约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延伸到新加坡坐视不管”,对于尊重法律的公司,笔者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哪怕遍体鳞伤也要维护法律的正义,所以笔者正对某宝的全球官方店(新加坡)和某宝在中国提起法律诉讼,以防类似的事情,再次在新加坡消费者身上发生。
作为某宝信用极好、积分超过770分的老客户,笔者现在已经大幅减少网购,把当地购物为首选,价格可能贵,应少有法律的隐患,更不至于被气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