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宣布对九名加泰罗尼亚独立派前高官分别判处了不同刑期。作为对这一事件的反弹,大量加泰罗尼亚民众走上街头游行示威,甚至制造了多起骚乱。此前已经被取消自治权的加泰罗尼亚,依然令西班牙中央政府头疼。
加泰罗尼亚,作为一个典型的倡导民族分离运动的地区,其要脱离西班牙中央政府的诉求已经持续多年,而其独立诉求的理论起点是民族自决权。
二战结束之后,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等多个文件中,不断重申不同民族有各自的民族自决权。当然联合国的诸项声明主要是承认殖民地有权通过民族自决权实现独立,并不是鼓动一个国家内部的各个地区通过民族自决权来瓦解既有国家,这一点联合国也曾经做过明确说明。
但是,民族自决权无论是作为一个理念还是作为一种权力,从诞生之初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存在着模糊性甚至矛盾性。民族自决权的出现是伴随着民族主义的出现而出现的。在当前的中文语境中,为了避免歧义,民族主义(nationlism)已经多被译为国族主义,其中的民族是指法兰西民族、美利坚民族、中华民族等这类国家民族,而民族主义在法国大革命以来的长时段历史中,的确主要指向的是国(state)与族(nation)同一的状况,而不是像加泰罗尼亚这样希望从既有国家分离出去的民族分离主义。
法国大革命之后,尤其是1848年欧洲革命之后,欧洲大陆上各个国家纷纷效仿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倡导民族主义,倡导把既有的王权国家转变成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与此同时,民族自决权开始成为学者频频提及并不断被阐释的一个词汇。在学者之外,欧洲诸多政府也开始重视民族自决权这一提法,尤其是19世纪后半叶的沙皇俄国政府和路易·波拿巴时期的法国政府。
马克思、恩格斯恰逢其时,他们曾敏锐地指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那是因为沙皇俄国想借助所谓斯拉夫人的民族自决权,策动周边国家内部的斯拉夫人反对本国政府,以利于沙皇俄国进一步染指周边;路易·波拿巴同样是把民族自决权作为一项外交战略,想使法国重拾拿破仑时期的雄风。可以说,民族自决权从一开始就是学术思考与现实政治紧密纠葛的产物。
因为学术思考与现实政治的紧密纠葛,关于民族自决权,有些根本性问题难以得到明晰答案,也因此诱发了更多问题。比如倡导一个民族拥有民族自决权,可以独立,那么,问题是谁是民族?西班牙中央政府可以本着国族主义的说法,说整个西班牙是一个民族,因此加泰罗尼亚不能搞分裂。
加泰罗尼亚也完全可以说自己的一个独立的民族,是一个被西班牙中央政府压制的民族,它应该获得独立,事实上加泰罗尼亚人也的确是这么主张的。再一个问题,民族的地理边界在哪里?这个也不好确定,比如现在同样受到世界关注的中东地区的库尔德人,分散于土耳其、叙利亚、伊朗、伊拉克四国交界处,库尔德的民族自决权如何实现?
还有一个问题,民族内部的人口不可能完全是同宗同源的,民族内部的亚文化共同体是否应该是独立的民族,换言之,民族的心理边界或者认同边界在哪里?这一点更为深邃,也更让人头疼。
现实的案例是新近独立的南苏丹。南苏丹以民族自决权为诉求,经过长期内战与协商,终于在2011年通过全民公投脱离苏丹,实现独立。但很快南苏丹内部的部族武装又开始反对南苏丹中央政府,理由同样是要求实现自身的民族自决权。
从学理上讲,任何一个人类共同体即便再小,都可以通过不同的标准区分出更小的异化共同体,直至把该共同体瓦解为原子单位。当然,从现实角度来讲,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愿意看到国家分裂,因此不同国家的政府努力寻找或是学理上的、或是法理上的、或是历史上的、或是文化上的理由,来否定国家内部民族分离势力的主张,努力论证其不符合民族自决权涵盖范围。
加泰罗尼亚人指责西班牙中央政府打压不对,西班牙中央政府指责加泰罗尼亚独立派诉求无理,孰对孰错?实在难以简单地用对错来衡量。
民族自决权的界定不像人权的界定那样清楚明白,从一开始民族自决权就包含了模糊性、矛盾性,为歧义化阐释留下了广阔空间。可我们又不得不受到民族自决权的长期困扰,因为冷战终结之后,意识形态之争结束之后,民族主义似乎再次成为重要的政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