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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法》助公职人员做守法表率

作者:殷建光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19-10-09 20:4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于10月8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该法草案首次向外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10月9日《北京青年报》) 

  依法治国,公职人员应该做守法表率。公职人员做守法表率,不能光靠自觉,必须用法制进行疏导、规范与震慑,让公务员产生敬畏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以下简称《处分法》)就是这样的法律,《处分法》助力公职人员做守法表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公职人员立规矩,就是打造社会的“规矩岛”,就是打造规矩辐射效应。《处分法》的诞生是给公职人员戴规矩紧箍咒,是让公职人员产生法制敬畏,是让公职人员在规矩的道路上行稳致远。这对打造公职人员工作法制秩序,形成社会秩序示范,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法制需要创新,创新方能有质量。草案说明指出,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并以其代替“政纪处分”,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是一个法制创新,政务处分概念的提出,树立政务形象,严肃政务秩序,利于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提高公职人员守法质量。 

  明确对象,利于监督。草案明确,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六类人员,即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样的“明确”,利于大家依法监督,同时,也利于公职人员自我约束。法制贵在公开,规矩贵在清晰,公开了,形成约束力;清晰了,形成震慑力。 

  严格等级,治病救人。草案规定了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设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政务处分。严格规定各种处分的等级,利于大家心知肚明,利于互相监督,利于公众监督,利于治病救人,利于惩罚的公正、公平,一丝不苟,落实到位。 

  《处分法》助公职人员做守法表率,明确处分的标准、对象、种类,让规矩更明确,让惩罚更精准,让监督更有力,《处分法》是提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素质的助力器,是打造公职人员法制秩序的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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