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真是讽刺。那边英国脱欧是要分分不了,乌克兰入欧是要加加不成,这边香港反修例是和祖国身体分不开,但精神上一定要分,不禁让人感慨人类真是一种纠结的生物,教人想笑却笑不起来。
英国和乌克兰都采用了公投这种极富争议的直接民主形式,前者脱欧公投引发自身的宪政危机与欧盟的分裂危机,后者克里米亚入俄公投则是分裂国家并撬动了世界。两个公投不仅没能解决原先的问题,反而引发了更大的危机,基本上都算是失败的。
更远一些,苏联解体、纳粹掌权都是靠操作公投走个过场、提供合法性的。可以说,公投已经声名狼藉了,这个时候谁再提议香港也搞个公投来解决当前困局,就显得白痴了。没错,笔者就是那个白痴,恰恰香港破局的关键就在于公投。公投是个核选项,用得不好是个原子弹,用得好就是核电站。
香港是被英国调教出来的,对西式民主有着近乎斯德哥尔摩症似的迷恋,这座城市里的年轻人还没搞清西式民主的缺陷就走上了街头。趁现在香港的法治根基还在,抗议者对西式民主的迷恋还深,如果中央授权香港进行一次自治权范围内的公投,无论是目前大规模游行示威所造成的社会动荡,还是22年来令陆港关系极度恶化的政制纷争,都有机会一齐解决。我建议至少对以下三个问题开展公投。
第一是对修例草案进行公投。解铃还须系铃人,修订逃犯条例是这100多天乱局的直接导火索,这个如果不拿来公投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它直接决定了这100多天抗议者与港府行为的合法性。既然各方都认定自己代表大多数民意,那完全可以提交全港民众公投解决,直接给出多数民意,对这件事一锤定音。
这么做对中央和港府是没有更多损失的。本来已经撤回,如果经全港公投再次否决,那就无奈接受,死了这条心;如果宣传得当,最后通过了,那就是莫大的利好,港府这几个月对抗议的抵制就有了合法性。这个议题中央与港府一定会支持,而为了争取更多的民意,修订逃犯条例可以只涉及杀人、强奸的重罪。
对于反对派来说,这算是横生枝节了。本来已经撤回,再来公投会觉得被戏弄,而且万一通过,之前的抗争合法性一下子被抽走,很下不了台。但反对派不能有底气地反对,一方面他们自诩民主派,追求一人一票,自称代表多数民意,对最高民主形式的公投,道义上是无法反对的;另一方面,港府的撤回决定是在他们的暴力威胁下做出的,正当性不够,如果通过全港投票能够巩固反修例的成果,就能确认己方几个月来抗争的正当性,对撤销暴动定性等其他诉求也会有政治利好。两厢分析,这个公投议题是必要且合适的,应该能得到双方支持。
第二是对全国人大的831决定进行公投。这个决定当年被立法会很尴尬地否决了,但当前局势有变,一些港人可能会萌生悔意,中央与港府趁此机会可以重启政改。
不过,这个可是全国人大的决定,如果被全港公投否决,就不是有点尴尬的问题了,那就要考虑人大的决定是否须要撤回,会引发严重的宪制与政治危机,毕竟立法会驳回和全港人民驳回的政治能量不是一个量级的。如果被公投驳回,反对派一定会再次集结游行示威,要求中央尊重全港人民的意志,撤回人大决定,并趁热打铁要求中央重新考虑“双普选”的要求。
这个时候,中央没有港府与立法会作为中间缓冲地带,将直接暴露在全港的直接民意对抗面前。因此,这个公投议题对中央有很大的风险。但如果公投通过,将终结香港回归以来的政制纷争与社会动荡,让香港至少安稳20年,收益也是很大的。中央必须仔细调研香港各阶层的意愿,要在确保有足够把握的情况下推出这个公投议题,再通过精心宣传,争取一次大胜。
这个公投议题对双方来说都很有诱惑力,是一次真正的赌博,但中央明显占优势,因为它有权力决定是否提出这个公投议题。
第三是现任特首林郑月娥是否下台。这个公投是反对派求之不得的,最起码他们获得了合法赶走现任特首的机会,根据近来民调,优势也在反对派这边。
这三个多月中央为特首背书不少,特首经公投下台对中央的权威是有打击的,况且中央绝不希望在暴力威胁下显得软弱退让。但当前最重要的是重建港府的管治权威,然后肃清这个夏天暴露的香港体制的殖民残留。特首下台,打击是有限的,中央也有个顺应民意的体面台阶下,重新推选强有力的候选人。这个公投议题取决于中央的考量,如果稳妥起见,最好不提。
以上三个公投题目可以立即转移整个香港社会的注意力,降低示威游行的规模,软化当前的暴力氛围,促进整个社会凝聚共识。当然,笔者认为中央基本不可能启用公投这个核选项,并非因为目前宪制上没有安排,但政治决心下了的话,法律问题并不是个障碍。
关键是,公投其实牵涉比香港问题还要重大的问题,只要香港局势没有急剧恶化到束手无策的地步,应该就不可能受到考虑。当然,有那么一丝可能的话,笔者建议中央要极为精细谨慎地操作,事先反复推演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否则惹出的麻烦可能比当前的还要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