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微博网友发帖称其个人信息疑遭“网警”查询,对方要求其做女友,遭拒后对她进行人身攻击。经郑州市公安局调查发现,该女子的男友在网上购买忠诚度测试服务,网站“忠诚度测试员”杨某以女子男友提供的信息冒充网警,但女子在知情后仍继续扩散相关信息,最终涉事三人均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予以治安处罚。
忠诚度测试?年轻人这种玩法让人有些看不懂。公众里有不少人看到这里都有如上感慨,但再年轻也已经成年,涉事三位90后最终都因其违法行为被处罚。或许从社会层面来看,对年轻人成年与否可以有更宽松的判断,但在法律范畴中,形形色色的“巨婴”行为却并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合适理由。
意气用事的涉事当事人在事关公共秩序与利益问题上继续任性耍脾气,而看不清问题的严重性,男女的正常交往、猜忌(包括所谓“忠诚度测试”)或许可以有程度轻微的欺骗,但这应当以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为界。“如果道歉管用,还要警察干嘛”,更何况,在这桩闹剧中受到伤害的已经不只是处在恋爱关系中的某一方,还包括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特别是警务人员。
遇到网上冒充警务人员的诈骗与威胁第一时间选择相信的,不光是常被吐槽的中老年人,现在也有“会玩儿”的90后了。公民遇到自称警务人员涉嫌公权私用、查询和泄漏公民个人信息,本应按照法律途径向警务督察部门举报并要求查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公安督察依法对警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其督察范围包括了“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各方面。
在个人安危突然受到警务人员威胁时,若因侵权人自称的警务人员身份而选择网络发帖求助,而不是通过报警的方式核实相关信息多少还在情理之中,但涉事女子在获知事件原委后仍继续扩散不实信息,结果自然会把自己也折进去。
当然,警方在对涉事人员做处罚时适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对宽泛的寻衅滋事条款,而不是涉及“冒充军警”行为的招摇撞骗专项,更没有动用与之相应的《刑法》罪名去追责,从中可以看到警方在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涉及到警权公信)时,难得的就事论事和谦抑态度,而不因舆情热点的“影响重大”拔高处理。
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在处理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警务人员)谋取利益问题上,都有专门的招摇撞骗条款,本案有“冒充军警”的具体情节,但法律对冒充警务人员的多次性、连续性以及是否以冒充行为骗取非法利益等同样有证据要求。公众从警情通报可以看到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节点,办案机关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过程中也应当有扎实的证据支持。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这不仅是法律对办案机关的制度要求,也是法治思维对更宽泛领域内的社会行为的要求和期待。闹剧终将收场,对本案背后的所谓“忠诚度测试”等新潮产业,亦当有更深入调查和规范,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上了瘾”,恐怕就是在犯罪的边缘玩火自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