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全国仍有多地气温居高不下,高温津贴也成为大家关注焦点。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28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这28个省份中,高温津贴大致分为按月和按天发放两类。从发放金额来看,如按月计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这4省份的津贴最高。(9月8日中新网)
28个省份明确高温津贴的标准,当然十分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有了高温津贴标准,能否实实在在地发放到职工的手里。不然,高温津贴的标准定得再高,也只是空中楼阁,水中之月,中看不中用。
每年夏季,“高温费”都成了劳动者们心中的痛。虽说国家及各省市一再下发文件,一再为劳动者争取这一福利,但由于措辞比较含糊,强制性不够,因而被一些企业钻了空子。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35℃以上高温天气,是一天的平均温度,还是最高温度?有些工作一会儿在室内,一会儿在室外,那这个怎么算?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费”,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标准,也没有明确。
由于政策含糊不清,执行起来也就十分困难。有的企业通过增加通风设备、错开作业时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等措施来变相逃避“高温费”的发放。譬如:有的白天让工人休息,早晚或者夜间作业等。工作量还是这么多,但省了一笔“高温费”。再加上对劳动者反映的个别企业少发或拒发“高温费”的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由于取证难等问题,往往无可奈何,大多是不了了之。高温费,发不发?发多少?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老板的“心情”。难怪有人说,高温费,发的不是钱,而是“业界良心”。
日前,媒体援引的一项调查显示,11000余名受访打工者中,65%声称从未收到过高温津贴。之所以拿不到,有的说不了解相关政策,有的说知道政策却并不敢向领导要。这说明,尽管高温津贴制度实施了很多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但一些企业还是不当一回事。企业不发如何监督,员工投诉丢掉工作怎么办?由于“高温费”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劳动部门很难处理,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等解决。另外,即使真的处罚,工地或者快递公司都有几十上百号人,高温费一赖就是好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而劳动部门最多只能罚2万元,可以“省”下大笔的钱。这样的老赖,如何应对?
要解决“高温费”的发放问题,不能只出台发放多少这个数字标准,也不能寄希望于企业主的良心,更不能由工人自己争取,关键在于有关部门要有作为、敢作为、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应该明确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方式、细则,只有完善了各项“高温福利”,才能让高温津贴不再有模糊空间。执法部门要多下工地、多去企业宣传法律政策,全社会也要一起监督用人单位。对于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严厉的惩戒。引入信用评价、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推动高温津贴发放到位。另外,劳动者也必须团结起来,大家都来讲法律要权益,这样才能让“高温费”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