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银保监会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涉嫌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紫金财险存在多项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违法行为。
其中,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长期为负值。湖南分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13万元、-147万元、-1379万元、-888万元;其中交强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24万元、-171万元、-1094万元、-1551万元。
湖南分公司2018年4月末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为负值(-19万元),其中已发生未报告未决准备金余额为-2133万元。
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准备金长期提取不足。根据2018年9月30日的数据,对湖南分公司以往年度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回溯,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421万元、629万元、1139万元、1291万元;其中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189万元、373万元、1068万元、1725万元。
紫金财险在准备金评估过程中存在手工调整湖南分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况。其中2014年末,下调交强险600万元,商业险350万元;2015年末,下调交强险1100万元,商业险240万元;2016年末,下调交强险2000万元,商业险675万元;2017年末,下调交强险1800万元。上述手工调整均无明确合理依据。
因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紫金财险被银保监会罚款30万元。
其中,因时任紫金财险精算责任人李全胜对紫金财险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李全胜被银保监会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
因时任紫金财险总经理助理何怀安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何怀安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明耀,2009年5月8日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