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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要有产品化思维

作者:南都社论 阅读量:6213100 发布时间:2019-08-09 08:47:00

在8月8日“2019上海国际开放数据论坛”上,南方都市报大数据研究院发布最新一期《政府数据开放准备度》报告。报告显示,各地政府数据开放进步明显,其中广东等省份是“先行者”,无论是提及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总量、针对性政策的出台,还是政策内容举措创新都领跑全国。但现阶段政府数据开放路径、办法尚未统一、明晰,各地政府工作理念、工作重心仍有差异。报告指出,政府部门亟须掌握需求行为的变化规律,推动数据开放真正实现从政府供给导向公众需求导向转变。

政府数据开放是目前国内最前沿的政务服务,但开放数据应该采取何种路径、哪些数据内容应该开放、数据开放达到何种效果才算成功?显然,在不同的阶段,外界评价这样一项工作的标准、维度会存在差异,期望也会不同。时至今日,政府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若陷入“单打独斗”,仍然在纠结要开放哪些政府数据,而公众具体的呼声却得不到回应和满足,这样的工作表现恐怕难以让外界满意。

报告显示,政府数据开放热议度地域性差异明显,广东等省份尤其受公众关注。政府数据开放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的评价权显然应该属于用户,常态的政府数据开放必须对接用户需求。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一蹴而就,只有待政府数据开放形成一个完善的产品,用户导向的工作思维才可能实现。在工作初期,往往要完成一些框架类的工作,制定标准,做好流程,先满足用户基本的刚需,在此基础上,从粗糙到细致,从以我为主到用户优先,政府数据开放才逐渐清晰、高效起来。

此次报告也清晰反映了各地政府数据开放的节奏。在231份政策文件中,32.1%提出“编制数据开放目录清单”,22.3%提到“制定数据开放标准”,14.3%提到“制定数据开放工作计划”,约10%的政策文件提到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开放立法,约5%提到“数据分级分类开放”“数据开放绩效评估”等。这些数据显示不同地方工作进度存在差异,当然也不排除是因为理念而导致了这种差异——如果将政府数据开放理解为传统政务服务的延伸,认为只是把政务服务的窗口搬到网上,那么可能就不会有用户导向的产品化思维,对于工作绩效的评估自然就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于后来者而言,不能简单认为上述差异只是体现不同的工作思路,而应该从中读懂差距。近年来数据开放立法呼声日趋高涨,对于政府数据开放而言,一旦立法就意味着将进入一个规范、专业的阶段。报告提到,2020年政府数据开放目标,“政府数据开放应用格局”“数据开放质量”等关键词在各地政策文件中出现频率较高。这一迹象说明政府层面已取得一定共识,政府数据开放不是简单的挖掘数据,而应该连接用户,在具体的应用中,根据用户日常的体验去评估工作成效。

每一个互联网产品都会针对用户需求而迭代升级,政府数据开放作为一种政务服务产品,也必然会经历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从实际进展来看,截至2019年上半年“开放广东”平台已开放超3000个数据集,从模糊到清晰,从粗糙到精致,这个过程可能漫长,但方向必须明确,即如报告所建议的那样,要从政府供给导向向公众需求导向转变,只有这样,政府数据开放的价值才会在用户身上得到体现,民众才能从政府数据开放中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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