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冬病夏治”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中国讯息网

欠薪“冬病夏治”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作者:李红军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19-07-19 12:24:14

       眼下,一场根治欠薪的“冬病夏治”行动,正在各在建工程项目中开展。为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人社部今天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回答社会关切。这次行动自7月16日至8月26日,为期40天。

  每每说到欠薪,似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长期以来欠薪被坊间形容为割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前面刚刚清理完,后面接着又拖欠。欠薪不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让法律遭遇着一种尴尬,面临着一种法律信任危机。在这样一种情势下,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对欠薪进行“冬病夏治”,实乃顺民心,得民意之举。 

  常言道:干活拿工钱,住店付店钱。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拿到报酬天经地义,可现实语境下总有一些企业或者业主无视法律规定,视欠薪为天经地义和常态,尤其在建筑施工领域,这一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有些企业劳动者工资不是按月发放,而是按季或者年度发放,平时只给点生活费,月薪制成了名副其实的“年薪制”,更有甚者,到了年底也不发工资。万般无奈之下,逼得一些劳动者往往采取极端方式讨薪,有的爬上高楼或者塔吊以死相要挟,也有说的打上标语或者采取一些稀奇古怪的做法进行“花样讨薪”,看后让人心酸,抱以同情。 

  其实,早在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就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并于当年5月1日正式施行。"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被认为是清欠风暴中的一大利器,是针对恶意欠薪的有效武器和有力手段。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次日开始正式施行,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法律追究。现实语境下不知何种原因,一些恶意欠薪者总是逍遥法外,得不到及时惩处。一来这样做很容易让不法企业继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二来践踏神圣的法律,有损法律尊严。欠薪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长此以往,神圣的法律就会最终沦为“稻草人”,令人们不再敬畏法律,甚至视法律为“蔽履”。 

  这次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未雨绸缪,及时做出制度安排,对欠薪这一社会痼疾进行“冬病夏治”,既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制度善意与民生情怀,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惟愿这次欠薪的“冬病夏治”能起到刮毒疗伤的作用,真正让欠薪者无处遁形。对欠薪者“冬病夏治”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这个“杀手锏”来的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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