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不算“整治”-中国讯息网

“强拆”不算“整治”

作者:王军荣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19-07-16 08:56:04

       550个公交站牌广告栏被撬开,广告被强拆;好好的商铺门头在一夜间被人拆除,火车站广场上阅报栏被锯掉失踪……近日,郑州一些区域接连发生的“怪事件”背后,是如火如荼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一些基层城市管理部门的做法,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质疑——这是要提升城市形象,还是在抹黑城市形象?(7月15日《河南商报》) 

  城市环境需要“整治”,但却该是依法“整治”,“强拆”不算“整治”,算是权力乱作为,这样的“怪事”本不该发生,只是不知道能够问责到谁? 

  公交站牌广告栏被撬开、沿街商铺连夜被“剃光头”……这实在难以看出“整治”的味道。在我们的印象中,“整治”绝对是好现象,环境“整治”是为了提升城市环境,让城市变得更美观,然而,这种“强拆”式的“做法”不算“整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侮辱”整治这个词。 

  “整治”是职能部门在“执法”,依据常识,一方面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走相关程序,即事先通知,限其整改,屡教不改者才会被“强拆”,即便是“强拆”,也要依法“强拆”,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更不是“扫荡式”的拆除。如此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况且,还有不公现象存在。据了解,和商户门头的命运截然相反,一些“增高”的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牌依然屹立于郑州繁华地段。郑州市民反映,中州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西南角,地铁施工的围挡上,至今仍有三处巨大的房地产广告牌。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未来路、经二路等道路上。 

  公交站牌广告栏关乎从业者的权益,也关乎其声誉,而商铺门头也是关乎商家的“脸面”,不该被暴力拆除,他们的权益不该被无视。不能借着“整治”,对公民的权益就可以随意侵犯。当地城管局虽然表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但从“强拆”来看,恐怕是很难做到的。作为职能部门,不能说一套做一套,那如何取信于民?如何树立形象? 

  据报道,今年3月份,兰州市政府发布的《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导则》,则因“善解民意”而火了一把。“导则”就明确指出,在门头牌匾统一提升改造过程中,要避免“一刀切”、千篇一律,要在大的规范下,给予商家足够的施展空间。杭州城站火车站附近的白马珠宝市场,按照“一场一方案”模式,市场提出户外广告的设计方案,辖区政府来主导设置,城管部门还贴心地提供了杭州市面上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名录。这些城市的做法,体现的是尊重民意,依法执法,这才是真正的“整治”,也是顺民意的“整治”,也是依法的“整治”,是市民愿意接受的“整治”。 

  “整治”不是权力滥用,不是乱执法,更不是“强拆”。要想让“整治”回到法治的轨道上,还需要对权力滥用者给予严厉的惩罚,而不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所谓的“文明执法”不是说说的,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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