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探索“2.5天小长假”。这引发了社会对“2.5天小长假”的新一轮讨论。据有关统计,已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周五下午+周末”的“2.5天小长假”模式,对公众而言,其实并不新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之后,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细则。
“2.5天小长假”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由于假期时间得到了扩展,人们旅游休闲的安排更加宽松和方便,可以走得更远。二是人们休假次数增加,旅游休闲产生的经济效益将更加突出。三是小长假相对一次性长休假,对工作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人们的身心可以通过休假得到更好调整。
尽管多地大张旗鼓地下发文件鼓励休"小长假",但是现实中却并不吃香,将其制度化落实的地方依然为数不多。应该说,制约“小长假”有效落实的最大掣肘,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关于休假的思想观念。
领导干部只有改变喜欢加班的观念,“小长假”才会照进现实。“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这种一人加班、全局加负的现象在有的单位约定俗成、成了常事,让员工有苦难言。许多单位由于领导干部不休假,导致部属不敢休假,担心自己休假会给领导留下工作不勤奋的印象,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升迁。一般人正常的休假都难以落实,更遑论休“小长假”了。
落实“小长假”需要领导带头,做出示范。一方面,要防止陪加班等无效加班,避免不必要加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应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进而减少不必要的加班,特别要坚决去除没有实际效果的瞎折腾,敢于和善于向不正常的加班说“不”,下决心从经常加班的泥潭中跳出来,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目的。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小长假”。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带头休“小长假”,才能带动其他干部职工休“小长假”,才能打破工作忙不敢休假,工作多无法休假的状况,使大家愿意休假、放心休“小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