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新闻发布会7月3日举行。据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介绍,今年,北京市将针对见义勇为认定和免责等方面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相关损失,或将由政府进行兜底保障。
一直以来,见义勇为被视为一种最高精神境界而受到社会的大力推崇,尤其是对于那些在面对犯罪分子,或他人遇到紧急危险之时,而不顾个人生命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者,政府都给予了极高的褒奖,既有物质上的奖励,也有精神上的鼓励。特别是那些在见义勇为中不慎牺牲的英雄们,更是得到了政府层面的经济补偿,甚至被授予了烈士称号。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也有一些见义勇为者在实施紧急救援中,因种种原因而造成自身身体伤残,烙下病根,需要终身服药,终身医治。然而,面对高昂的医疗、药品费用,许多见义勇为者很难“自理”。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安置标准,致使不少见义勇为者不得不“自讨苦吃”,从而导致见义勇为者“流血流汗又流泪”的现象屡有发生。这既让见义勇为者“寒了心”,又让我们的社会正义“蒙了羞”。
此次,北京率先修订了针对见义勇为认定和免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相关损失,或将由政府进行“兜底保障”,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不仅让见义勇为者“流血流汗又流泪”的“不公待遇”成为了过去,而且也让见义勇为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同时,这也为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保障”。这对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说,北京提出由政府“兜底保障”见义勇为损失之举,十分及时,非常必要。
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眼下,我们的社会需要一大批见义勇为者,而要让见义勇为者“放心”或“无虑”地去“见义勇为”,这就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共同为见义勇为者营造一个“无后顾之忧”的环境和氛围,而“兜底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损失就是一个最好的“支持”和“保护”。
因此,笔者以为,就此而言,北京市“兜底保障”见义勇为损失之举,无疑值得点赞,值得提倡,更值得推广。
但愿今后有越来越多的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能向北京看齐,积极行动起来,用“兜底保障”的“承诺”和“实际行动”,为见义勇为者“撑腰”,从而让见义勇为者成为人人崇尚、人人敬仰的英雄人物,成为弘扬社会正气的一股清流,而切莫让见义勇为者“流血流汗又流泪”的“悲情”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