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南都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苏宁易购鸿星尔克旗舰店在“6.18”购物节期间发生“砍单”事件。据了解,该网店曾宣称于6月21日凌晨开展“每满21退20”满减活动,多人因此在该时段下单。6月21日,该店以“价格异常”为由,取消活动期间的订单。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苏宁易购鸿星尔克旗舰店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涉嫌扰乱正常的电商购物信用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苏宁易购平台应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对鸿星尔克旗舰店进行处置并公示。
据了解,6月20日,苏宁易购鸿星尔克旗舰店通过头条、抖音、QQ等多渠道发布广告,宣称店铺将在6月21日0:00-3:00开展“每满21退20”满减活动,引发大量消费者在活动时段下单。6月21日该网店“价格异常”为由,取消了满减活动期间的订单。消费者不满苏宁易购和鸿星尔克单方强制取消订单,要求其依约完成订单。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苏宁易购鸿星尔克旗舰店以“系统原因导致价格异常”为由单方强制取消消费者订单,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扰乱正常的电商购物信用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次,苏宁易购鸿星尔克旗舰店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电子商务法》中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再有,苏宁易购作为电商平台,应当切实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有效制止平台内经营者侵权行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依规对鸿星尔克旗舰店相关行为进行处置并向社会公示。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
针对此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苏宁易购鸿星尔克旗舰店单方取消已经支付货款的消费者订单,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制的“砍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苏宁易购作为电商平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制止侵权行为、依据平台规则等对鸿星尔克进行严格规制并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