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烟的”领导控烟是一出笑话-中国讯息网

“卖烟的”领导控烟是一出笑话

作者:朱永华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19-06-29 22:19:27

        6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这一被称为升级版的深圳控烟令中,有细心的控烟志愿者也在该修正草案中发现了“槽点”——将烟草专卖局列入控烟新成员单位,禁烟场所首次违法不直接罚款。有国内控烟人士吐槽,这两大举措是深圳“控烟令”的倒退,不利于未来控烟工作的开展。 

  将烟草专卖局列入控烟新成员单位,这也意味着今后在深圳地区研究、审议控烟工作的规划、政策、方案;协调解决控烟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评估有关控烟工作开展情况等,甚至对凡是涉及到深圳控烟的任何制度设计及所有问题,深圳烟草专卖局都有分量很重的“话语权”。而烟草专卖局的另一个身份是“烟草公司”,让一个“卖烟的”去跟“吸烟的”谈“控烟戒烟”,一听就觉得很不靠谱。 

  其实,我国控烟这么多年来,虽然各地均不断出台号称“史上最严”的控烟令,但控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烟民下降了800万,然总量任然维持在3亿以上。不仅如此,还有向低龄化和女性蔓延的趋势。人们呼吁多年的给烟草产品加上“恶心图案”包装,如今距离实现依然遥遥无期。而据相关人士透露,阻力最大的就是政企合一国家烟草总公司。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宜群亦表示不妥,让烟草专卖局成为控烟成员,一方面违反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另一方面寄希望烟草专卖局来控烟,无异于与虎谋皮。 

  然从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给出的一份说明中却不难看出,让烟草专卖局参与控烟并非深圳特有,不仅国家控烟领导小组成员中有国家烟草专卖局,北京等地的控制吸烟法规也将本地烟草专卖局列为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这也意味着由各级烟草专卖局参与的地方控烟早已成“惯例”。 

  当然,作为政府行政部门,让烟草专卖局进入控烟成员单位协调参与控烟,也是无可厚非,毕竟烟草专卖局既是烟企烟商的主管单位,又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很多涉及烟草行业的控烟落实,也需要烟草专卖局出面协调。把烟草专卖局拉进政府“控烟群”,也不失为一项务实之举。但尴尬的是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卖烟”才是他们的一项主业,让“卖烟的”去宣传落实“控烟”,明显存在自相矛盾。控烟的社会效益是建立在减少烟民存量和烟草销售总量的基础上才能得以体现,明摆着是跟烟草公司唱“对台戏”,作为烟草主管又是烟草经营者,又如何能够诚心支持控烟? 

  让“卖烟的”参与“控烟”,去向公众宣传“戒烟”,这不仅有些滑稽,确实既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也有悖正常思维逻辑。如果组织召开控烟领导小组会议,与会人员少不得会对烟草危害和推动控烟落实进行讨论或发表自己的观点,集局长和总经理于一身的“新进成员”,注定也会成为会场的“焦点人物”,他该代表哪一方去面对?又该怎样去化解这种自相矛盾的极度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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