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记者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网获悉,《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试行办法》(简称“建筑业发展十条”)发布,最高奖励500万元。
鼓励建筑企业增产创收
“建筑业发展十条”共有10条政策,一共10条,第一条是落户奖。对新落户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第二条是经营贡献奖,鼓励建筑企业增产创收。在办法有效期内各年度,对年产值3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2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6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此外,企业提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年度省内产值30亿元以上(含30亿元)且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可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筑业龙头企业”等等;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有一定的奖励。
鼓励组建产业联盟合作承接业务
最后,“建筑业发展十条”还鼓励大企业与大企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与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之间进行融合,组建产业联盟合作承接业务,形成竞争优势,实现合作共赢。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从建筑业企业一开始在区内注册进行奖励到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升级、经营情况增长、参与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对企业成长至关重要的环节进行扶持,预计每年将增加5千万左右的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