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发现了,这要吃出什么毛病怎么办?”近日,有赣州网友向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问政江西)反映,自家小孩生病去当地卫生院开药,没想到开回来的竟是过期药。他们向卫生院讨要说法,对方态度很不好,竟然回应说中药是中成药,副作用不大。对此,宁都县相关部门介入调查,院方已退回全部医药费,宁都县市场监管局对赖村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立案查处。
患者到医院看病,医生给病人开了过期的中成药。患者就此讨要说法,院方态度恶劣,且大言不惭地说,中药是中成药,就算是过期药,副作用也不大。吃了过期药肯定于病情无益,哪怕它不能立竿见影地出现毒副作用。从用药安全的角度看,过期药必然有副作用,否则,还设置有效期干嘛!
至于过期药的副作用不大,还是不大?我想,这与过期药的类别、患者的体质、过期的时长等因素都有关系。无论如何,过期药的副作用恐怕都不是医院说了算的。患者来到医院,是想治疗疾病维护健康的,而不是来做小白鼠,试验过期药的毒副作用。院方说过期药的副作用不大,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想搪塞责任。
过期药能给患者造成多大的副作用?我们外人确实不能下结论。不过,医院持有这种观点本身所衍射的姿态,毒副作用不容小觑。试想,如果医院领导对过期药持容忍和默许的态度,那么,医生和医院负责药品管理的机构,更不会严格坚持安全用药制度。一般而言,医院对过期药有明确的处置流程,但其中断然没有继续给患者服用的规定。可是,一些医院从利益考虑,不顾用药安全,偷偷地把过期药用到患者身上,将利润最大化。
诚然,媒体曝光的类似案例并不鲜见,不过,每一起对患者使用过期药的案例,都是对相关责任人的严厉惩戒。这表明,卫生部门对过期药的态度非常鲜明,不容置疑。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能出现过期药,要知道,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容不得半点马虎。绝不能对患者使用过期药,这是医护人员的良知和底线。
过期药“副作用不大”,这句话附带的毒副作用真的很大,我们应重视。现在,宁都县相关部门对涉事医院进行立案查处,也算是对其敲响警钟吧。我们希望其他医疗机构能引以为戒,彻底认识到过期药的危害性,别再有“过期药副作用不大”的错误认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