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达成“九二共识”至今已近30年。近30年来,两岸关于“九二共识”相关内容的分歧一直存在,有关“九二共识”的争执也一直没有停止过。
我国政府一贯主张坚持“九二共识”,并把“九二共识”的内容表述为“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台湾的民进党不承认“九二共识”。国民党认为“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
观点如此分歧,在将近30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要问:当年两岸达成过共识吗?如果达成过共识,这个共识指的又是什么?
共识就是相同的认识。双方都认可同一观点,才是达成了共识。如果双方都认可同一句话,但对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各执己见,就不能说双方达成了共识。比如两人都认可“我们在河北”,但其中一个人的意思是我在河北省,另一个人的意思是我在黄河北。这只是一个文字游戏,双方哪有什么共识?
两岸双方当年有没有达成“九二共识”?还是要回溯历史,探究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对双方当年的表述,不仅要看形式,还要探究其直接表达、间接表达、以及没能充分表达的内容。
有一种观点认为,“九二共识”就是双方在承认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搁置分歧。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如果双方仅仅在口头上承认“一个中国”,而对“一个中国”的含义各自表述,那么明摆着双方是分歧而非共识。而如果说双方就搁置争议达成了共识,那么这个共识的内容就是搁置争议,而非通常概括的“九二共识”的两句话。
还是要细细地品味历史。
1992年,大陆的海协会和台湾的海基会进行两岸交往的事务性商谈。商谈伊始,海协会提出在商谈和协议中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一个中国原则是大陆政府提出并一直坚持的。其基本表述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上世纪80年代初确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为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后,一个中国原则就和“一国两制”连接在了一起。1990年11月,时任国家主席杨尚昆在会见台湾《中国时报》记者时说:“中国只有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只有一个政府,在北京,台湾历来是中国的一个省,这是不可改变的。”
台湾当局不认可大陆政府的一个中国原则。为回应海协会的要求,1992年8月1日,台湾的“国家统一委员会”通过了《有关“一个中国”涵义》的说贴,其中说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对台湾当局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上述解释,海协会多次表示不同意。
为了推动具体事务会商的继续进行,双方同意搁置政治方面的争议。1992年10月底,海基会提出双方各自口头表述一个中国之原则,并拿出最后方案:“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含义,认知各有不同。”11月16日,海协致函海基会,表示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海协会的口头表述要点为:“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并以附件的方式,将海基会的上述方案附在函中。12月3日,海基会回函对此不表异议。
这就是当年两会会商、各表方案的过程。
双方的表述方案中,有两句话是相同的,就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
“谋求国家统一”的含义相对明确。“统一”就是大陆和台湾的统一,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里的“国家”是上句话“中国”的代称。就是说,“国家统一”指哪个国家统一,取决于“一个中国”指什么。确定了“一个中国”的含义,也就确定“国家”的含义。可见,弄清当年双方关于“一个中国”的观点,是解读“九二共识”的关键所在。
这里有一个细节。之前海协会提出要海基会表明认同“一个中国原则”,但一个中国原则是大陆政府提出的,具有确定的政治含义。海基会则坚持表述为“‘一个中国’之原则”。海协会作了让步,最后表述为“一个中国的原则”。增加了一个“的”字,就把大陆政府的一个中国原则变成了双方都可以接受、也可以自行表述的“一个中国”。正是这“一个中国”,既可以表达双方的分歧,也可以表达双方的共识。其奥妙之处,是“中国”可以表达多重含义。
“中国”的本义是疆土、民族、文化之中国。比如说,“中国历史悠久”,“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之精粹”,等等,都是用的本义之“中国”。笔者将疆土、民族、文化之中国简称为疆土中国。从地理、历史等视角看中国,看到的也是疆土中国、民族中国和文化中国。
“中国”还有一种用法,就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比如,“中国在2022年承办冬奥会”、“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供应链的中心”,这里的“中国”,指代的显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是一种常见的语言现象,在不产生歧义的场合用以替代全称。但在法律、政治、外交等重要场合,需慎重使用简称,或者对其含义作出界定,以免生歧义。
“中国”一词的出现虽可溯及久远,但作为国名在国际交往中使用是从清朝开始的。其后的中华民国也用“中国”作为自己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后,在国际交往中同样使用“中国”这个简称。但同时,退缩到了台湾的“中华民国”并没有消失,甚至在1971年之前还占据着联合国中的中国席位。这样就出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及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使用“中国”这个简称这样一种特殊现象。这也使“中国”一词的含义进一步复杂化。也才有国民党所谓的“一中各表”。
从九二会商时的实际情况看,当时双方的确是“一中各表”。大陆方把“中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说“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方也把“中国”作为是中华民国的简称,说“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双方如此说,是因应各自的政治需要,而并非否定了两岸同属一个疆土中国。
疆土中国已存在了数千年。“中国”既不等同于“中华民国”,也不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中各表”的实际意涵,是谁来代表中国。这是分歧之所在。但是,这个分歧是建立在大陆台湾同属疆土中国这个基础性的事实之上的,而双方对这个基础性事实是有共识的。正是在这个共识之上,才有“一中各表”的分歧,也才有第二句话的“谋求国家统一”。这个基础性事实是不说自明、无需表达的,所以双方只是着重强调自认为需要强调的地方,也就是分歧之处。在最后落实到书面语言的时候,虽然预留了共识的空间,但着重强调的还是分歧。
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语言文字并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试图以简洁的文字表达丰富内容的时候更是如此。当年两岸双方关于两岸关系的认识有共识,也有分歧,但双方当时并没有把共识与分歧完整、准确地表达出来。我们无须苛求前人,而是应当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对前人所写的文字予以正确解读。
台湾方面当年对“一个中国”的认识是相对完整的。如前面所引用的《有关“一个中国”涵义》的说贴中就有“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1994年7月,台湾“陆委会”发布《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其中写到:“中华民国政府认为‘中国只有一个’,但‘台湾与大陆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共不等于中国’,......‘一个中国’是指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1998年10月时任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在第2次汪辜会谈中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大陆也是中国的一部分。......假如心中没有一个中国,就不会讲统一,也不会讲分治,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可见,在台湾当局的认识中,“一个中国”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两岸同属疆土中国,二是政治中国各自表述。
大陆政府对“一个中国”的认识与台湾当局有相同也有不同。相同的是“两岸同属疆土中国”,虽然对这层意思的表述在上个世纪并不像台湾的表述那么直接。大陆政府一直强调的是“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台湾属于疆土中国。因为大陆是中国领土的主体,是不说自明的事实,因而无需强调。2000年8月以后,大陆政府也将“一个中国”的表述改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并将其写入《反分裂国家法》。此改动并非对台认识的改变,而只是表述更加精准且具亲和力。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把“九二共识”表述为“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用“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替换“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一方面表明了二者含义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也更加准确地表达了当年两岸双方所达成共识的内容。
在政治中国的合法性上,大陆和台湾的观点仍然存在重大分歧。大陆政府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对台湾当局的政治合法性不予认可。九二会商时,海基会主张“一中各表”,而海协会则坚持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在此问题上双方并没有达成共识。所以,国民党所谓“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是错误的,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在当时也只是台湾单方面的主张。
基于以上的历史回顾,以及对双方表述方案文字与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也应该对“九二共识”作进一步地解读。当年两岸会商,双方有共识也有分歧。“九二共识”既为共识,应当只用来表述当年两岸会商的共识部分,即:大陆、台湾同属疆土中国,中国统一是两岸双方的共同追求——这是1992年两岸会商时就有、其后我方一直坚守、台湾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人认同的共识。会商时就有、后来持续存在的分歧不影响共识的存在。
作者是中国知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