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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给老师同学发红包”这个头不能开

作者:胡建兵 阅读量:16777215 发布时间:2022-02-18 22:23:41

 2月13日,江苏苏州一位二年级小学生在开学报到时,带2.5万元现金给老师和同学们发红包。学生家长表示,老师打电话来才得知此事,都是孩子们的压岁钱,孩子对钱没概念,已批评教育。(2月16日《河南商报》) 

  这位小学生拿2.5万压岁钱给老师同学发红包,没有告知家长。好在老师还是十分明智的,及时制止了这位学生的行为,使“红包”没有送得出去。学生家长对此事认为,孩子对钱没概念,想和同学礼尚往来。但这也说明,孩子的家庭教育出了问题。 

  这位小学生给老师和同学发“红包”,其想法就是与老师和同学搞好关系。有这种想法,肯定是受到了长辈的影响。现在,一些人不管做什么事,都是想办法托人情、拉关系,孩子也从中耳闻目染,深受影响,一旦有了钱,就会给同学买吃的,给同学送些小礼品,钱就不当钱用。如果不与同学分享,有可能被认为太抠门,与同学关系处不好,不合群。 

  但这种风气从小就把孩子带坏了。试想,这个学生给老师和学生发红包没有被老师制止,那后果还真是十分严重。这位学生如果把红包发出去了,那肯定会使更多的学生效仿,而且还会攀比,一个比一个包得多,那些不发红包的学生会被其他学生看不起,与学生产生隔阂,会严重影响这些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不只是过年,以后学生生日等,都有可能会相互之间送红包、送礼品等。这种习惯一旦养成,那以后毕业工作后,这类问题会越来越严重,等于把路彻底地走偏了。 

  这位小学生给老师和同学发“红包”,也说明这个家庭对孩子没有管护好。虽然这些钱是长辈们送给孩子的“压岁钱”,但这位孩子才上二年级,刚刚8周岁,家长应该有监护责任。家长应该对孩子的“压岁钱”代为保管。这些压岁钱不管是父母给的,还是亲戚朋友给的,都不是孩子自己的劳动所得。拿别人送的压岁钱去为老师和学生送红包,这一送可能改变这位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成长路径。 

  这位学生现在才上二年级,未成年。《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是无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因此,作为家长完全应该对孩子的压岁钱进行保管。即使孩子超过了8岁,但不足18岁,那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还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的行为也要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所以孩子自由支配多少“压岁钱”也要根据年龄、家里的财务状况等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超出了范畴还是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说白了,法律不是让父母对孩子放任不管,反而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这位小学生给老师和同学发“红包”,虽然由于老师的制止没发成,但此事也给每个有孩子的家长一个教训,千万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对孩子的压岁钱进行管理,千万不要出现类似情况,让孩子走上不正确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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