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民政厅编写了《海南省“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名录》,清单包括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桥梁、街巷、其他共六大类,尚未标准化处理的不规范地名84个。其中,多个住宅小区、商业街和酒店,因使用不规范的“洋”地名,被列入了清单之中。
还不仅限于海南,其他部分省份也在规范地名。而每当类似清单公布后,总会引发热烈讨论。整治不规范地名,治的是什么,地名怎么改又该怎么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显而易见,规范地名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问题是,规范必须有明确的标准,也该有界限,否则,非但规范不成功,反而把地名改得乱七八糟,怨声一片。
对于这次整顿地名,哪些东西是真正属于应该要纠正的?哪些是属于商号名或商标名?在开始的时候,引发争议的维也纳酒店,其实就是在边界上没有搞清楚。在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中,对于地名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界定,对于地理名称,如山、川等解释得很清楚。对于居民居住地也有解释:居住地里包括小区和一些建筑物。
然而,本次在执行政策的时候,把酒店名字等同于建筑物的名字,实际上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商号名,不等于建筑物的名字。如果是行政边界拿捏得不够清晰准确的话,引起误会是必然。地名触及民众生活的很多方面,还涉及法律问题,以及一个地方的地理、历史、人文等等,可见,规范地名面临巨大挑战。
当然,对于一些违反公序良俗的名字,或给当地人造成心理和生理干扰的地名确实需要改。可是,如何降低改名的社会成本,对多数群众认可的名字,是不是改了还不如不改好?是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历史等,必须考虑在内。毕竟,改名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影响办事效率和群众方便。因此,如何降低成本,尊重习惯,需要认真考量。
因而,防止规范地名扩大化,盲目跟风甚至“一刀切”,就必须有明确的标准,也需要细化标准。例如,何谓“庸俗”“低俗”或“崇洋媚外”,又如何辨别?不能公说公有理,不能简单判定,甚至拍脑袋决定。
地名承载着公众信息,是社会的公共品,有些地名确实需要管理和规范。但地名不好管也不好规范。而既然要管要规范,仅有迎接挑战的信心还不够,还必须有细化的可适用标准,如此才能令人信服,也才能达到规范地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