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抵津贴”需再加一把监督之火-中国讯息网

“饮料抵津贴”需再加一把监督之火

作者:李振忠 阅读量:8261712 发布时间:2019-06-19 10:15:55

       6月18日《新京报》报道:全国各地陆续进入盛夏时节,全国总工会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尽量减少高温天气给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饮料抵高温津贴存在两个误区,其一,用人单位认为,饮料药品也是钱,充抵津贴,合情合理。其二,职工员工认为,白给比不给强,反正也是“到手的货”,投诉反映还可能砸了自家饭碗,与其投诉,不如忍着来得安全。 

  而事实上又怎么样呢?饮料及高温安全药品,是作为用人单位的基本高温安全配置,就象生产工具、工作服一样是必须强制配备的工作性用品,与所谓的高温津贴根本并不是一回事。两者混为一谈,要么是用人单位揣着明白装糊涂,要么是有意识的想通过混淆视听对职工福利待遇进行短斤少两的克扣。而作为职工、员工来说,基本药品与降温饮料,也绝不是天下掉下来的馅饼,也并非某个人的恩赐,这充其量只是一种高温条件下的工作保障必需品。一切只是自己应得的工作“硬件”配置,怎么可能也算作“到手的货”呢? 

  饮料抵高温津贴,还需再加一把“监督之火”。如前述,用人单位往往揣着明白装糊涂,以“赚便宜”的心态来对待应当发放的高温津贴,这是由其“揩油”转化为利润的本质决定的。而职工往往惮于用人单位的压力而忍气吞声,即便有投诉的决心,也往往没有投诉的信心。一旦发生任何投诉信息的泄露,则一定意味着饭碗的不保。在如此境遇之下,哪还有投诉的畅通与勇气? 

  上级监督部门的《通知》也好,《整改建议书》也好,年年下达,年年被用人单位当成耳旁风,置若罔闻之余,实质上法律法规以及监督文件就成了一种不折不扣的聋子耳朵——摆设。与其年年下发年年下达没有效果,不如将“监督之火”烧热烧旺,并且不断加大“监督之火”的力度。要达成这种烧旺“监督之火”的效果,其一,监督文件下达,人员监督也应到位。其二,文件到高温一线,人员也应到达高温一线。其三,不妨先给用人单位管理人士也用饮料充抵各类津贴包括高温津贴。不是就有人乐于采取各种手法克扣职工高温津贴吗?而其高层管理人士则绝不会用矿泉水或者饮料来充抵各类津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试一试,他就会由“肉痛”而痛及于普通职工。其四,职工投诉渠道未必会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导而发生根本性良性循环,那就应当由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沉下身子下到基层。战一回高温,察一回真实的民情,这比单纯的职工投诉渠道更真实也更有效。如果加上如此这般的一把“监督之火”,饮料抵津贴弊端是否就一定会彻底改观?

责任编辑:XW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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