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记者在北方某县调研发现,这个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令人吃惊的是,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创收”了3000多万元。交通罚款竟然“撑起”了地方可用财力的1/3(2021年04月17日 《半月谈》)。
1亿多元的公共预算收入,3000多万元交通罚款。也就是说,这个县的财政收入,基本靠交通罚款在支撑。这着实让人感到有些吃惊:一方面,这个县的财政状况确实令人堪忧。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吃饭可能就很困难;另一方面,如此巨额的罚款,究竟会将地方经济带向何方?
因为财政困难,所以地方政府“靠路吃路”,要钱就找交通执法部门,导致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因为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外面的车辆不敢进来,地方的车辆不敢上路,外来客商望而却步。这就会使地方经济陷入“越罚越死,越死越罚”的境地。这也让人找到了地方财政困难的一个原因。
一个地方要增加财政收入,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经济来实现。发展经济就要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营造一个适合企业发展的沃土。“靠路吃路”,使地方政府无异于古时候的打劫:"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样的地方谁还敢来?这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只会自断财路。
“靠路吃路”的创收式的罚款背离了执法的初衷,与公众利益并不相符,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地方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我们知道,一个地方要发展,要增收,必须在搞活经济上做文章,想办法。“靠路吃路”,肯定是动歪了脑筋,力量用错了地方。长此以往,只会把经济发展引向死胡同。发展之路将会越走越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