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周二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后,政府前天在宪报上颁布《2021年紧急(基本权力)条例》,阐明国家元首在紧急状态期间拥有更大权力,包括立法及指挥军队,以及决定何时重启国州议会及恢复选举。
紧急条例也阐明,政府成立的独立委员会只提供“紧急危机是否仍存在”的建议,但元首仍握有是否结束紧急状态的最终决策权。
马国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周二同意首相慕尤丁颁布紧急状态令时曾表明,紧急状态将持续至今年8月1日。不过,新颁布的紧急条例没有列明此期限。
紧急条例还赋予政府及公务员免控权,阐明政府或官员在执行紧急条例时,若并非恶意地造成疏忽或过失,任何人都不能起诉政府或任何官员。
在紧急状态期间,元首或元首授权的人士可暂时征用任何私人土地、建筑物或可移动资产和资源,并由授权人士决定赔偿金额,而有关征用及赔偿的决定,不能以任何理由被带到任何司法机构挑战及质疑。
军方拥有与警方相同执法权
维权组织:或造成军方滥权
对于最新的紧急条例,维权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担心,其中赋权马国武装部队可获得与警察相同执法权的条例,可能造成过度使用武力或其他侵犯公众和公民自由的行为。
该组织协调员再益马力昨天发声明指出,逮捕违反行动管制令(行管令)的平民,只能由经过培训的警察进行,军人只须协助警员确保人民遵守行管令即可。
声明说:“武装部队训练有素,可在发生武装冲突时与外国入侵者作战,但不代表有能力执行逮捕平民的任务。”
执业律师及经济专家则认为,若当局善用紧急状态赋予的权力,将有助舒缓马国民众所面对的冠病疫情压力及经济困境。
执业律师哈尼夫受询时指出,从法律及经济角度来看,颁布紧急状态令可允许当局制定紧急条例,让金融机构实施暂缓还贷措施。
经济学者玛德琳也说,政府应拟定其他紧急条例,确保国人有现金周转,例如允许所有公积金局会员申请提取第一户头的存款应急。
不过,反对党仍不赞成政府为了抗击冠病疫情而颁布紧急状态令,尤其是中止国会开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慕尤丁中止国会的做法是错误的,因此,民行党支持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号召,联署要求撤回停摆国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