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成都市民刘先生就遭遇一件糟心事。近日,他在一个打车软件上叫了一辆出租车,从成都龙泉驿区到高新区,抵达目的地后,不慎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遗落在车上。之后,他多次联系打车平台和出租车司机,希望尽快归还遗落物品,但却被司机索要800元“送还费”。目前双方达成和解,驾驶员退还了一半的费用(据1月9日《华西都市报》)。
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出租车上,如果司机占为己有,那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轻则违法重则犯罪。但如果在失主索要之后,司机答应送还,是否应该给付“送还费”,该给付多少?法律法规中均没有“明码标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算是“合理”。
从遗失物品本身的价值上看,因为送还一台笔记本电脑,就向失主索要800元“送还费”,的确让人难以接受。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是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工具,正如我们日常使用的智能手机一样,其“内涵”价值远远超过物品的本身。况且,出租车是营运车辆,也是司机赖以生存的“饭碗”,失主因为急用而要求司机送还,必然会占据司机的营运成本,给司机的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为此司机要求给予“送还费”,应当说是合情合理也合法。
尽管按照法律界人士所言,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有义务将乘客和乘客的物品安全送到目的地,乘客遗失物品在车上,司机发现后有义务归还。除了要求乘客支付送还途中合理产生的车费、保管费外,不得高额要价。但究竟多少才算是“高额要价”,法律无规定,坊间也是仁者见智,并没有标准可依。因此,由得在800元“送还费”高低上纠结,不如都问问自己的内心,假如自己是那位出租车司机,应当该怎么做?
很多年以前,社会最为推崇的是“拾金不昧”,无论是拾到巨额财物,还是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不仅都会主动寻找失主“完璧归赵”,往往还都甘愿做“无名好人”,更谈不上索要“送还费”。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年来,不但拾金不昧后向失主索要“感谢费”现象逐渐增多,更得到了某些制度的支持。而对有些不愿给付或少给付“感谢费”的失主,反而会被不少人认为是“不懂事”。客观上形成了送还失物必须给付“报酬”的现实。
我们都不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品头论足”,在对索要“感谢费”或名曰“送还费”早已见怪不怪的现实社会氛围下,对给多少才算“合理”的问题上指指点点,其本身就降低了道德底线。正是这种“群体性的道德底线降低”,才是包括出租车司机在内的不少“拾金不昧”者,乐意向失主索要感谢费甚至“狮子大开口”的关键。而当你我他乃至整个社会都以“拾金不昧为荣、索要感谢费为耻”,出租车司机即便索要一分钱“送还费”都很可能感觉到无比的羞愧。
相反,在一个已经把索要“感谢费”或“送还费”视为正常,并且已经与失物价值“挂钩”的现实语境下,索要费用高与低其实早已不关乎道德了。相比笔记本本身的价值,索要800元送还费,着实有些“偏高”,但相比起该电脑对失主的重要程度,800元送还费或许根本就“微不足道”;然如果用传统的拾金不昧道德标准来衡量,该司机主动索要“送还费”的行为本身非但不能容忍,800元的“要价”无疑就是一种“趁火打劫”了。
应当说,对800元“送还费”高与低的纠结,所暴露出的也正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道德高度”,如果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干净”一些,道德标准线都提高一个“刻度”,整个社会的道德准则必然会有一个大的飞跃,真正纯洁的“拾金不昧精神”也必然会“王者归来”。